CMBS产品方案:交易结构概述
1、非特定原始权益人与借款人因资金往来形成企业间借款债权;
2、认购人通过与计划管理人签订《认购协议及风险揭示书》,将认购资金以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方式委托计划管理人管理,计划管理人设立并管理专项计划,认购人取得资产支持证券,成为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
3、非特定原始权益人根据与计划管理人签订的《贷款债权转让合同》,向专项计划转让基础资产,并获得相应对价。交易完成后,专项计划承接非特定原始权益人与借款人的债权关系,成为债权人,债务人每三年享有提前清偿全部借款的权利,若债权存续,计划管理人每三年末可与债务人协商调整借款利率;
4、抵押人、应收账款出质人分别与计划管理人签署《抵押合同》和《应收账款质押合同》,抵押人和应收账款出质人分别以标的物业抵押和租金收入质押为贷款还款提供担保;
5、计划管理人与资产服务机构签订《运营管理协议》,资产服务机构负责与基础资产及其回收有关的管理服务及其他服务;
6、计划管理人、监管银行和项目公司签署关于质押租金收入监管与归集的《监管协议》,监管账户专门用于接收来自项目公司租金收款账户转付的质押租金收入(含直接划付至监管账户的质押租金收入)的人民币资金账户;
7、计划管理人按照交易文件的约定将归集的租金用于兑付优先级证券的本金和预期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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