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运动的成本可以被兴奋剂降低,何乐而不为呢,为什么要认为地提高运动的成本?运动衣、运动鞋的出现不正是为了减少运动员的负荷,提高运动的效率吗?何况,使用和制造兴奋剂都需要一定的代价,不能因为“不辛苦”就不承认这种代价。
另外,难说兴奋剂永远都会对人体有危害,仅以现在有危害(仅指个人的、不影响到社会的危害)为由就禁止,似乎太过武断?
抽烟、酗酒、长时间地工作、学习有危害,前两者还是慢性自杀,其吸引力也可以压倒人对死亡的恐惧,为什么没有被禁止?
规则的作用是帮组确定胜出者。如果规则不能被确定,竞争(比赛)的手段就得不到控制,增加结果的不确定性,最终将会提高确定胜出者的费用。
据说(我无法证实)在撑杆跳比赛中,最初有某国家的队员在沙地上插好竹竿,再慢慢爬上去,然后跳过横杆;主办方只好规定,在起杆之前必须有一段助跑,该队员便跑一段再重复刚才的动作,主办方因此第二次规定,选手双手在助跑后不得离开竹竿(或是改变抓取得位置,大致如此)。
田径比赛的目的是比速度;举重比赛的目的是比力量;我出卖商品是为了换得更大的收益。有人向我下跪、向我哭,求我把东西送给你,在一定程度上我愿意满足自己的同情心。但是程度是有限的。我不会同意谁把东西偷走,更不愿意东西被抢走,只有付出让我觉得满意的代价,我才会把我的东西交给他。由于各种原因,规则形成,大家同意不偷不抢,但可以赠送,谁违犯这个规则就惩罚他。竞争的规则被确定,这样每个人处置自己财产的权利得以确定。
历史上也许允许过其它的(或偷或抢或排队的)竞争方式,但是由于其确定产权的功能较弱,造成社会效率的低下,这样的社会机制就逐渐被淘汰了。
运动比赛的规则也是以确定胜出者为目的。运动衣、运动鞋会影响胜出者,但如果不是其生产销售商对比赛的举办有较大的支持作用(例如资金的赞助),花样百出的运动器材被选手们任意选用恐怕没有那么容易!
感冒了吃白加黑行不行?口渴了喝咖啡行不行?什么样的药品算兴奋剂?
兴奋剂被禁止,很重要的原因是国际上对毒品的态度吧!
吸食毒品会使人们囊中羞涩,还会刺激神经,使个人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导致偷窃、抢劫、凶杀等行为的发生,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价高者得”(或权重者得等)的竞争规则。吸毒的行为因此不能被社会肯定。毒品如此,兴奋剂就难以大行其道了(有些兴奋剂就是毒品)。
在这样的条件下,兴奋剂就不具有衣袜鞋子、冰箱彩电那样的生产渠道和销售途径,比较难以在大众面前抛头露脸,更不要说成为奥运会或其他体育运动的赞助商了。
兴奋剂的死穴即露,接下来只须一招:是它对比赛的结果产生太大影响。
冰棒糖果虽然对体育比赛的举办没有过帮助,不曾替奥运会降低过多少举办的成本,但人家也没有像兴奋剂这样来捣乱过——不破坏比赛的规则,也没有提高挑选胜出者的判断成本,自然就不在禁止之列了。
耐克当然没有赞助人大的校运会,但人大校运会参考搬用奥运会的规则,或做少许修改,其成本远比重新制定相关的规则要低得多。因此,上到国际奥林匹克运动会,下至人大校运会都允许你穿耐克,我穿回力;却不允许任何人使用兴奋剂。
又:我没看明白 “制造兴奋剂挑选适合该兴奋剂的人群可能比量身度造的制造兴奋剂成本要低”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是否劳烦青雪叮当解释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