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我国收入调整机制变革研究
——基于包容性增长的视角
周阳敏[1]
(阳民管理咨询机构, 上海 200120)
摘 要: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成为“十二五”期间的主要建设内容,但当前中国经济增长过程中出现了宏观上的收入分配不平衡:中央财政增长速度高于地方财政,而且大大高于居民收入增长速度;居民收入财产性收入比例过低,而不同行业的收入差距显著拉大,垄断性行业与新兴行业收入严重偏高;**支出结构严重失衡,**预算约束越来越“软化”;教育支出结构严重失衡,而教育经费来源也非常单一;社会保障严重不足,结构严重失衡。为此,既要改变宏观性收入分配,又要改变微观性收入分配;既要改革首次收入分配,还要改善再次收入分配等;特别是应该增强资产的法律化、市场化、资本化和证券化,改善低收入群体的收入结构,并建构低收入群体的自我创新机制,释放低收入群体的企业家本能,建立低收入群体自我机会创造的制度性框架。关键词:包容性增长;收入分配;失衡;调整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05X(2011)01-0114-09
[1] 收稿日期:2010-11-10
作者简介:周阳敏(1971-),男,重庆人,工学学士、管理学硕士,经济学博士,管理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阳民管理咨询机构董事长,已在中国经济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等出版学术专著4部,已在《经济学季刊》、《经济学动态》、《中国工业经济》、《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中国改革》等发表学术论文30多篇,统筹阳民周刊,发表经济评论、管理评论、股市评论、时政评论等5000余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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