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市场型环境规制以综合能源成本衡量。(原始数据+计算过程+数据来源)
借鉴叶琴的碳价格映射法用综合能源成本反应碳排放的外生加价,研究环境规制下间接提高能源成本对研究对象的影响。①根据《中国物价年鉴》(2006年)公布的36个大中城市主要生产资料平均价格中的煤、93号汽油、0号柴油、工业用电四类能源价格,接着选取《中国价格统计年鉴》(2013-2020)和《中国城市(镇)生活与价格年鉴》(2006-2012)公布的各地区按行业分工业品价格指数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出厂品价格指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出厂品价格指数、电力和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出厂品价格指数对四类能源价格进行拓展。3.根据价格对四种主要能源进行加权,除以能源消耗总量求得每年各省份能源综合成本。
由于未有地级市的能源消费量统计,而省内各城市的能源价格差异相对较小,因此地级市综合能源价格用对应省级数据替代(叶琴,2018)参考文献:1. 王班班,齐绍洲.市场型和命令型政策工具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效应——基于中国工业行业专利数据的实证[J].中国工业经济,2016(06):91-108.
2. 叶琴,曾刚,戴劭勍,王丰龙.不同环境规制工具对中国节能减排技术创新的影响——基于285个地级市面板数据[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8,28(02):115-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