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化
指标说明
以上市公司财务报告附注披露的年末无形资产明细项中与数字经济相关部分占无形资产总额的比例作为代理变量。具体地,当无形资产明细项包含“软件”、“网络”、“客户端”、“管理系统”、“智能平台”等与数字经济技术相关的关键词以及与此相关的专利时,标记该明细项目为“数字经济技术无形资产”,再对同一公司同一年度多项数字经济技术无形资产加总,计算其占本年度无形资产的比例,即为企业数字经济化程度代理变量。
参考文献
祁怀锦, 曹修琴, 刘艳霞. 数字经济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基于信息不对称和管理者非理性行为视角
数据说明
A股上市公司剔除金融行业
2007-2020年数据
包含Stata 16处理代码
描述性统计
材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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