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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要素是专利引用,它识别专利之间的一对一、定向内容关系。这使我们能够研究知识的流动(A.Ja ffe,1989;A.Ja ffe等人,1993)。第二个要素是专利分类,它根据专利的内容对专利进行分级。这使我们能够专注于特定技术的开发,区分内部和外部知识。我们工作的一个基本假设是,累积性是技术的固有属性,它独立于技术的专利方式。因此,重要的是要记住用专利数据表示技术知识的局限性,这将在下文中讨论。对于每一个限制,我们都会提到如何解释它。1.并非所有技术都是或能够获得专利的(Ja ffe Adam B.和de Rassenfessegaétan,2017),专利的“质量”(根据可专利性要求进行评估)各不相同(de Rassenfesse et al.,2016;A.B.Ja ffe&Lerner,2004)。尤其是当涉及的专利数量很小时,如果没有对内容进行详细检查,我们就有可能歪曲一项技术。因此,在本分析中,我们选择了专利数量相对较大的技术。而且,我们只考虑授予专利权的专利,这些专利与专利审查员的批判性评估无关。2.引用可能并不总是代表实际的知识流动(Criscuolo&Verspagen,2008)。引文可能由发明人提供,但也可能由审查人员添加,虽然第一个引文可能更能说明知识流动,但并非所有专利机构都记录了这种区别(Azagra Caro&Tur,2018)。因此,我们在附录C中额外分析了两种类型的引用(考官或发明家添加的引用)对知识动态的影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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