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价值论再学习漫笔(13)——经济剩余是多要素协作的结果
关键词: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投入;生产要素;经济剩余
我在[劳动价值论再学习漫笔(4)——不应贪天功为己有]的帖子中初步谈了经济剩余是任何一种社会制度和发展阶段都存在的客观范畴。它表现的是社会生产的成果与所付出的代价之间的关系。本帖进一步说明经济剩余是多层次的多元要素共同协作的结果。
历史上从来没有过仅靠人的劳动就能赤手空拳地创造出物质财富的情形,即使初始社会最初物质财富的来源也不例外。人类社会的发展表明,人类初期有过主要以劳动和土地相结合为主体要素(原生态要素)的时代;但在十八世纪中叶则开始认识到要增加资本与土地、劳动相结合的主要生产方式;到了十九世纪晚期,又认识到企业经营是财富及其剩余创造者的一种独立要素;至二十世纪中叶以后,科学技术(以社会性潜劳动形态表现)则跃居创造财富及其剩余诸要素的首位。
通常,经济剩余也可以指产值与成本的差额。这里的成本是指生产中全部生产要素的支出,也就是包括劳动(力)、土地等自然资源、资本、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等,这种差额的具体表现形式在不同时代会有所不同。
经济剩余是社会发展的一般基础。经济剩余会因时代变迁和国情差异而不同(经济剩余的生产和分割方式的变化),但在经济剩余产生的源泉这个根本点上,无论哪个时代和国家都应当是一致的。对经济剩余的实物形式和货币(或所谓价值)形式的源泉应当作统一的理解。道理很简单,实物形式和货币形式不过是经济剩余的不同形式,所表现的是同一个对象,有如一枚硬币的两面,它们的源泉没有不统一之理。
经济剩余是生产中众多要素共同创造出来了的,各种要素的所有者有权利得到相应的份额(当然要在作了各项必要的扣除之后)。这是对包括劳动、土地等自然资源、资本、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等各种要素所有者合法权利的尊重和保护,是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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