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m0600 发表于 2022-5-22 16:39 
交换价值是商品具有的购买(交换)它物的能力,这其实就是使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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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居然能说出这种话来, ...
要说谁先提出这个观点的,那肯定不是我。给您引用下相关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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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因为每种货物都有两种用途。——一种是物本身所固有的,另一种则不然,例如鞋,既可以用来穿,又可以用来交换。二者都是鞋的使用价值,因为谁用鞋来交换他所需要的东西,例如食物,谁就是利用了鞋。但不是利用鞋的自然用途,因为它不是为交换而存在的。”——见04版《资本论》第一卷,第104页。
马克思引用此话来论证他说的“商品占有者的商品对他没有直接的使用价值。否则,它就不会把它拿到市场上去。他的商品对别人有使用价值。对他来说,
他的商品直接有的只是这样的使用价值:它是交换价值的承担者,从而是交换手段。”
难道,说使用价值是物所具有可被人用来满足某种需求的能力,和说交换价值是物所具有的可被人用来满足交换需求的能力。这两句话不是高度类似可以重合的么?只要把交换泛化为一种使用“物”的方式就可以了,用来交换,与用来使用,都是用,而“用”本身,就是对物的使用啊。这里同样可以用来理解货币的一般等价物性质,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其实也是物本身作为交换物的属性的一种特殊化,即交换价值的特殊发展形式。
所以交换价值只是特殊的使用价值,正如货币只是特殊的商品一样。人难道就不是自然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