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百五 发表于 2011-5-26 07:39 
既然绝对的平等不可能实现,而相对的平等对人类社会很有必要,接下来的问题是,以私有制的方式,逐渐实现相对平等,还是以公有制的方式实现。
私有制下,既有像中国这样极度贫富差异的状况,也有像北欧国家那样财富很平均的国家。而私有制并未限制人的自由。这说明,私有制同样可以实现相对的平等。
而公有制下,人们梦想的平等事实上从来没有出现过。以毛时代为例,没有城里人愿意嫁给农民,也没有官僚想让儿子做工人阶级。对不平等的普遍不满的发泄顶峰,是文化大革命。红卫兵对官僚的批斗行为,正是那个时代普通人对体制造成不平等的一种暴力发泄。虽然这种潜意识中对公有制下的权力结构的不满,被罩上了发资本主义复辟的外衣。
如果以私有制形式,没有任何其它限制因素,自发地自由交换,能实现“相对的平等”吗?无论是历史事实和理论逻辑都未支持这一点。现在许多人认为美国好是因为美国自由,但实际上美国好很大因素上是美国注重平等,而且这种平等并不是维护私有的的必然结果。美国的小学校要按照学生家庭住房的面积交纳一些费用(也是一种摊派,是杀富济贫性的摊派),这是基于保护私有原则还是基于平等原则?一个油漆工的父亲可以不花分文医药费做心脏手术,这是基于私有原则还是平等原则?
可以进一步探讨,北欧的均富是不是仅仅是强调私有的结果,还是强调平等私有的结果。
孙中山的主张中都有节制资本,现在的私有化主张连孙中山都不如,以为或有意识地让人相信私有必然会带来均富。我以为是一个很大的误区。
所以我认为私有公有不是问题焦点,反倒是模糊焦点的议题。不落实到私的公有等于无人所有,但任意武断的私有(张五常语)也会背离平等带来祸患。
官者主张的公有和大资本主张的保护私有,都值得警惕,因为他们都不强调平等地私有,都有可能把大众应当的平等私有权利收入自己的私有之囊。
“公有制下的权力结构”与“资本主义”(理解为无限制的自由发展的资本)两者只能取其一吗?如果现实的私有制能够改良,现实的公有制能否也能改良?而改良的标准呢?除了共同富裕(我认为就是平等、正义的最通俗的说法)这个准则外还能有什么?如果不谈这个准则,私有公有之争就都是某些私利集团之间的利益之争,但被罩上了改革与保守之争的外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