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聚氯乙烯一体化项目化工项目氯乙烯工程VCM土建施工招标
招标编号:青招字2011-0547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已由青海省经济委员会以青经投【2009】第26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西区
2.2 建设规模:VCM装置
2.3 招标范围:土建施工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内从事过类似规模的PVC项目VCM装置土建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保障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注册证(注册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必须具备VCM装置土建施工相关经验,熟悉PVC生产工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具备十年以上工程管理工作经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就上述项目报名。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5月24日至2011年5月30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 时,下午15:0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报名资料报名。
投标人需提供的报名资料有:有效的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业绩考核手册复印件、外省企业提供进青备案登记复印件、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注册证复印件、近五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的同类工程证明资料(有效合同复印件)以及本通告第3条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企业简介和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相关资料。以上资料装订成册。
5.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 周强
手 机 (pho):136 9922 8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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