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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劳分配的实现条件:
根据马克思的设想,按劳分配要有一些前提条件,这些条件包括:
1.在全社会范围内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消费资料的分配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只有实行全社会范围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才有可能使全体劳动者能够平等地占有和使用生产资料,才能够消除由于生产条件占有的不同造成的劳动者在分配上的差别,使劳动成为消费品分配的唯一因素。
2.经济社会条件要能够保证劳动者各尽所能,这些条件包括足够的生产资料可供投入生产,不仅保证人人就业,而且为劳动者选择职业提供充分的自由。
3.商品经济已经消亡。在没有商品货币关系的条件下,每一个人的劳动,无论其特殊用途是如何的不同,从一开始就成为直接的社会劳动。
4.社会可以统一对社会总产品做各项扣除。劳动者除了可供个人消费的消费资料之外,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成为个人的财产。】—— 逄锦聚等主编:《政治经济学》,第十一章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结构,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按劳分配要有一些前提条件”,而不是只要有某一个前提条件。生产资料公有制,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预测的实行按劳分配的一个基本必备的客观条件。但生产资料公有制只是实行按劳分配的条件之一。只有实现了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才能实行按劳分配,但丝毫不意味着只要进入公有制,就必然实行按劳分配。
社会主义有不同的发展阶段,社会主义的生产资料公有制也有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国家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显然还远不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预测的能够实行按劳分配的生产资料公有制。不能把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阶段的生产资料公有制,简单地等同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预测的能够实行按劳分配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全社会范围的生产资料公有制”。
把“只有……才……”等同于“只要……就……”,把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国家的生产资料公有制等同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预测的能实行按劳分配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全社会范围的生产资料公有制”,都是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预测的实行按劳分配的条件的重大误解。
从这里所说的 按劳分配的实现条件 来看,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处于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的中国,显然并不具备实行按劳分配的实现条件。
处于并将长期处于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发展过程,是既不能长期因袭旧的分配方式、制度,又不具备实行按劳分配的过程。在这个发展过程中,如果长期因袭旧的分配方式、制度,必然导致差距不断扩大并走向两极分化,而企图实行按劳分配,无论是为主还是为辅,虽然愿望是好的,却与现实不符合。
把现实中原本不是按劳分配的形式、现象和分配所得当做按劳分配来解释,是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预测的按劳分配的误读、误解甚至是故意曲解,结果只能是误导。
分配改革要解放思想,要从传统的思维定式中解放出来,要从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预测的实行按劳分配的实现条件的误解中解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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