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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汽车共享会员的汽车拥有量可能较低,而公共交通乘客量较高,这导致研究得出结论,汽车共享服务可以替代私人汽车拥有,补充公共交通。例如,在对北美6281名汽车共享会员的调查中,Martin等人(2010年)发现,他们的样本中有25%的人在成为会员后减少了汽车拥有量,另有25%的人推迟了购买汽车的决定。根据进一步的分析,该研究得出结论,一辆共享汽车可以替代9到13辆私人汽车,澳大利亚最近的一项研究证实了这一发现(AECOM,2016)。Costain等人(2012年)在对加拿大多伦多的汽车共享用户进行分析时发现,汽车共享最常用于非高峰时段的旅行或公共交通服务较差的周末。在瑞士(Becker et al.,2017a)、意大利(De Luca and Di Pace,2015)和美国(Zoepf and Keith,2016)进行的类似研究也印证了他们的研究结果,这些研究发现,客户经常使用汽车共享服务来堵塞现有公共交通服务。就服务属性而言,单程服务比往返服务更受欢迎,通常是三到四倍(例如,见Schm"oller et al.,2015和Le Vine et al.,2014)。北美(Burkhardt and Miller Ball,2006)、欧洲(De Luca and DiPace,2015)和亚洲(Yoon et al.,2017)的调查结果表明,汽车共享成本及其与其他出行方式的比较方式是使用的重要决定因素。研究发现,有保障的车辆使用权对会员资格有着强烈的积极影响(Kim等人,2017年),汽车共享服务网络中的车辆数量增加了使用频率(Habib等人,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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