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看你把什么叫“客观实在”了。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s://bbs.pinggu.org/viewthread.php?tid=1113079&page=4&from^^uid=1123236
能够被“感知”的客体才是——客观实在;
不能够被“感知”的客体不是客观实在,而是——不知道!
……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做到这一点咋就那么难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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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周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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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就是被感知——三论唯物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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