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历史阶段相适应的初次分配的收益分配方式
——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公有制经济实体同样需要在收益分配上实施变革、创新.
“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就是要对大家讲这个道理。”——邓小平.
消灭剥削,是坚持“这个道理”不可或缺的,亦是初心使命所在。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
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历史阶段初次分配相适应的逐步消灭剥削的收益分配方式。
公有制的实体在分配中存在剥削吗?
传统的“政治经济学”认为,公有制在分配中不存在剥削。本人认同这种观点。原因在于,与私有制生产经营所得收益归个人私有的本质区别在于,公有制生产经营所得收益(剩余价值、利润)所得,不为任何个人私有(不会落入私人腰包),并且收益(剩余价值、利润)不会转化为私人资本(即不会转化为私人用来作为剥削的工具),因而本人认同这种观点。
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公有制进行“股改”、“混改”的进程,不少公有制改成了股份制,而已经股份制了的公有制中,有些已经有私有制资本参与其中,这些公有制在进行可分配收益(剩余价值、利润)分配时,同股同利嘛,必然有部分收益归私有制资本所得——落入私人腰包,并且这些所得也还可能转化为剥削工具——私人所有的资本。个人看法:这样再说公有制在分配中不存在剥削就有些说不过去了,至少应该承认被私有制资本拿走的部分属于剥削所得。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公有制经济实体同样需要在收益分配上实施变革、创新。
【“在分配原则上,明确劳动与其他生产要素一样可以享有企业收益分配权”。杭州国资委在收益分配方式的探索、尝试,是新的收益分配论——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的实践探索、尝试。虽然进行得不一定很顺利,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仅就其能“在分配原则上,明确劳动与其他生产要素一样可以享有企业收益分配权”而言,相比于收益分配历来与劳动要素毫不相干的资本要素独占收益,无疑在初次分配的收益分配史上开启了伟大变革、创新。】——摘自主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