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价值论再学习漫笔(15)——从财富角度谈剥削
关键词: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财富;剥削;超经济剥削
我认为“剥削”绝对应区正确分为“经济剥削”与“超经济剥削”!不能泛泛地讨论“剥削”!论坛上许多网友都是基于“先入为主”的“经济剥削”的存在而致力于各种“顶层设计”来消灭“经济剥削”。而我基于人类的行为选择普适的准则是“趋利避害”,即“两利相权取其大,两弊相权取其小”,因此各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选择付出代价并获得相应的收益。如果企业内的工人认为自己在企业内受到剥削,他可以自己创业!李克强就号召全民创业!而且典型例子多的是!因此我认为人们 “趋利避害”比较选择的经济交往,不存在“经济剥削”!特别是我国目前情况,劳动者完全可以在做“雇佣劳动”和“自主创业”之间进行选择,用不着第三者来操心!第三者要操心的应该是由于暴力、不受制约的权力(等级特权)等等“超经济剥削”所产生的财富的不平等,但这又是政治方面的论题,它不属于经济理论能解决的论题。“超经济剥削”更多是违法的问题!。当然,劳权与产权之间如何和谐共享是必须探索的新课题。
依据马的正确观点:
1、劳动并不就是价值;商品价值不是“创造”出来的!重要的是马克思认同“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即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自然界和劳动一样也是使用价值(而物质财富本来就是由使用价值构成的!)的源泉!
2、劳动产品只有在交换时才转化为商品,此时工人劳动才表现为商品价值!至于可以表现为多大的商品价值,这是要由市场交换过程中来给定的,劳动并不就是价值!
3、“因为土地所有权本来就包含土地所有者剥削土地,剥削地下资源,剥削空气”,[25,872]不能把这些归结为是在剥削雇佣劳动者!
……
要克服马的不足与失误的观点:
4、劳动不仅仅只是活劳动!它可以有三种不同的时态,它们在交换中都可表现为商品价值。
5、劳动有两个不能分离的特征!一,作为劳动能“力”使用过程具有能量的消耗性;二,作为有意识有目的活动,又具有创造性并积累经验和知识。因此,只强调能量的消耗是片面的!对包含在商品中的劳动总评价,应该要全面的概括出劳动的二个方面的特征。
6、资本增殖主要源于所使用的先进科技成果所体现的社会性潜劳动的复活的作用。分工、协作等等也有重要的作用,更不能忽视自然资源的作用。
7、就劳动来说,一个人完全靠自己孤立直接的劳动,是无法获得高的生活水平所需要的一切资料。只有通过与社会或他人交换劳动的关系,发挥并不断完善自己的特长,才能够以最小的劳动付出,获得最大的效用的满足。我们今天所享用的许许多多东西,都是世世代代许许多多先人的劳动成果的体现(以社会性潜劳动的形式留下了他们的剩余劳动),使后代的人们付出的劳动与获得的消费之间都是明显不成比例的,对此我们应该感激社会世世代代所积聚下来的社会性潜劳动,我们都从社会所积聚的社会性潜劳动中得到了恩惠。
8、要重视“资本同土地、劳动力、技术、数据等生产要素共同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作出了贡献,各类资本的积极作用必须充分肯定。”…… “要正确处理资本和利益分配问题”…… “要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导向”……劳权与产权不应对立,而应和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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