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人,其性质与“经纪人”“中介”“顾问”等一样,主要凭借着自身的专业性知识、或者掌握的资源,为委托人与第三方提供订约媒介,也是促成双方达成合作的重要桥梁。
然而,当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取得合理的报酬,也被称为“居间费”。如常见的工程项目居间费、大宗贸易居间费等,在合理范围内,少则几千几万,多则上百万、千万的都有。
那么,当个人获得大额的居间费,需要缴纳的税费有哪些呢?
居间人与委托单位一般不属于雇佣关系,所以获得的报酬不属于个人薪金所得;工资仅需要缴纳个人薪金所得(3%-45%)即可,而居间费属于以个人独立提供劳务而获得的报酬(有成本、有收入、有增值额),除了需要缴纳个人劳务报酬所得(20%-40%),还需要缴纳增值税、附加税。
另外,当个人获得大额的居间费,无法自行开具发票,且个税负担超重,有哪些方式可以合理解决呢?
一、自然人代开
当个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临时取得大额收入,又无资格自行开具发票时,可到税务大厅申请自然人代开发票。
如果在国内部分税收园区自然人代开,可临时做税务登记,将个人当做一个虚拟的小企业,核定其个人经营所得税在0.7%-1.5%左右,目前还可享受增值税、附加税免征的优惠。
二、小规模核定征收
如果居间人经常承接居间业务,且获得的居间费不菲,那么可以在园区成立一家小规模个体户(如咨询服务中心);合理对外承接业务,享受园区的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综合税负在0.6%-1%左右。
注意,无论是自然人代开还是小规模个体户,一定要确保业务真实、三流一致;代开只能够开具增值税普票,个体户可以开具普票和专票;每人每年最高开票额度都尽量控制在500W内。
综上所述,了解更多税收优惠政策详情,可移步--《节税宝典》。当个人获得大额的居间费,需要缴纳的税费有哪些呢?如果无法自行开具发票,且个税负担超重,有哪些方式可以合理解决呢?你都了解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