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试着回答一下吧——
存在:在我们所直接感觉到的现象以外,把这些现象综合成一个所谓具体事物整体的内在规定性。作动词使用时,即“存在者”,或称“存在的”。存在是指本体,存在者(存在的)是指具有此本体的所有现象。
例如——杯子的颜色、形状、大小、重量等等可以感觉到的内容是现象,而把这些现象整合成一个完整、独立的所谓杯子的那个非现象的内容,就是杯子的存在,或者说就是杯子本身,也可以称为“实体、本体、本质、自性、等等”。
又例如——前边所说“杯子的存在”是指本体,杯子是存在的,或杯子不存在,是指杯子是存在者,或杯子不是存在者,存在者,或存在的,是指“杯子是具有杯子这个本体的现象的综合”。
客观存在:人们相信在自己的意识思维及感觉内容以外,就算不感觉,也思维不到,但仍有某些具体事物的存在,这类存在,就是客观存在,相对于主体(思维并感觉者)而言。
例如——你感觉并能意识到某个杯子,但当你死去以后,无法感觉与思维这个杯子时,这个杯子仍可以独立的存在,即属于客观存在。
事实:你当下(能感觉到的最近的时间点,实际也是过去)感觉到的内容,并且也要为意识所思维到了,并且只涉及现象是什么的判断,即是事实。但不涉及直接判断以外的推理。
例如——看到一个杯子,当思维意识到自己看到一个东西,但还没有介入语言概念判断的时候,就是事实。利用语言直接描述这个对象是什么(杯子的现象)的时候,就是事实的描述。当你根据这个事实再进一步寻找杯子的来源、杯子的内在本质、杯子的组成基质(如由物质或原子组成)的进修,已经是脱离事实状态,进入逻辑推理的想象状态。
又例如——看到天上一个月亮,水中一个月亮;此时的事实就是意识中的两个月亮的影像,并且没有语言概念介入(描述时,则语言概念对应的是直接的感觉现象,不是接间的)。至于它们是不是客观的,是不是来源于同一个实体的月亮,那些是涉及所谓真实的问题,因为需要再进行逻辑性的推理与判断,所以,不属于事实,但可能属于真实,也可能属于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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