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汉扬 发表于 2011-6-16 14:32应该说:你所谓的“存在”不过是你烈火先生这个主体意识到的客观现象信息的存在,我这里只是问你什么是“存在”没有问你什么是“存在者”。就是说你所谓的“存在”我称之为“主观存在”!既然你说“杯子是具有杯子这个本体的现象的综合”,那么,杯子这个本体又是什么?林汉扬 发表于 2011-6-16 00:21
存在:在我们所直接感觉到的现象以外,把这些现象合成一个所谓具体事物整体的内在规定性。作动词使用时,即“存在者”,或称“存在的”。存在是指本体,存在者(存在的)是指具有此本体的所有现象。
例如——杯子的颜色、形状、大小、重量等等可以感觉到的内容是现象,而把这些现象整合成一个完整、独立的所谓杯子的那个非现象的内容,就是杯子的存在,或者说就是杯子本身,也可以称为“实体、本体、本质、自性、等等”。
又例如——前边所说“杯子的存在”是指本体,杯子是存在的,或杯子不存在,是指杯子是存在者,或杯子不是存在者,存在者,或存在的,是指“杯子是具有杯子这个本体的现象的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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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谓的“存在”不过是主体感觉的的客观现象信息的存在
第一句已经回复——存在:在我们所直接感觉到的现象以外,把这些现象合成一个所谓具体事物整体的内在规定性。就是哲学上所说的本体、本质、实体等。
杯子的本体,是人的一种虚构与想象。产生这种想象的根源只有一个——没有所谓本体来源的现象,我们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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