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至2020年分省农用机械总动力面板数据
数据来源:EPS
农用机械总动力指主要用于农、林、牧、渔业的各种动力机械的动力总和。 包括耕作机械、排灌机械、收获机械、农用运输机械、植物保护机械、牧业机械、林业机械、渔业机械和其他农业机械〔内燃机按引擎马力折成瓦(特)计算、电动机按功率折成瓦特计算〕。不包括专门用于乡、镇、村、组办工业、基本建设、非农业运输、科学试验和教学等非农业生产方面用的动力机械与作业机械。农机总动力按使用能源不同分为以下四部分:柴油发动机动力:指全部柴油发动机额定功率之和;汽油发动机动力:指全部汽油发动机额定功率之和;电动机动力:指全部电动机(含潜水电泵的电动机)额定功率之和;其他机械动力:指采用柴油、汽油、电力之外的其他能源,如水力、风力、煤炭、太阳能等动力机械功率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