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一问题我在另一个帖上谈了自己的观点,还想说的几句。
社会转型期各个阶层与各个社会群体都有利益诉求,可以诉之于政府,也可以诉之于媒体,都有自己权益及利益要求的表达渠道与方式,这是极正常的……。和谐社会并不是、也不可能是无矛盾社会,当然也不应该是“你死我活的斗争“社会,那它就只能意味着可以是一个“和而不同”社会;一个公民基本权利平等、并在此基础上各种不同的利益阶层与团体的利益诉求能够通过进行理性谈判、讨价还价——最终进入到一个动态的、收入分配又相对合理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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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sk2t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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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转帖]力挺北大教授哭穷--反映了海龟和土鳖的严重不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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