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刚看到Paradox的一个实验问题(见附录),再联想自己最近在做的一些研究,我觉得自己在实验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可能国内的许多研究者可能都存在或受到其困饶,当然,这些问题也不可能在这里一一列举,这里我只是以感想的形式和大家一起分享一下,并希望得到各位的批评和指正。
我想实验和行为经济学与传统的规范性经济学的区别和争论之一就在于其方法论上是采用实验的方法。如果我们一方面想研究实验和行为经济学,或在这些领域上有所贡献,而另一方面又在基本方法上被广泛质疑,那么想在这个领域中有所成就必然非常困难。
而我们国内的研究者是不是存在这样的问题呢?
我们不妨认真的搜索一下,大致上我们会发现,国内其实真正用纯实验的方法做经济学或行为决策研究的非常少(不包括采用问卷的方式进行研究,也不包括用各种金融数据库、统计年鉴数据进行行为经济学、行为金融等研究),至少在发表的文章上是非常少的(虽然客观上说,刊登这些文章的杂志也是非常少)。原因何在呢?大家肯定觉得金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但我倒并非觉得这是第一因素,相反,我认为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我们对实验中的“逻辑”没有很好的把握。
在阅读一些国外的文献中,不知道大家是否发现,作者会将实验中出现的各种“例外”情况进行说明,看起来有的时候是寥寥几句话,但正是这几句话能解决的问题才是最关键的。
举一个最常见的例子:国外的很多实验都是请学生来做,但作者都会解释,为什么请学生来做是合理的,而这是非常关键的地方。这一点也是研究者在“实验之前”就思考好的,但我们可能很多是纯粹出于便利而采取这样的方式,也就是说,我们注重的是出成果的“方便”、“快捷”,而那些能出真正创新性成果的研究者们注重的是“逻辑”。
再以Paradox的这个实验来说,在通常的实验研究中,有一个大忌是让洞悉你的研究目的的人来参与实验,因为他可能会操纵实验的结果。如果你认为你的实验不被广泛质疑,那你需要说服评阅人,为什么你能确保他不会操纵实验的结果(至少采用什么控制的手段削弱这种影响)?这个问题也是非常关键的问题!但是,很可能有些研究者更愿意忽略这样的影响因素。而从理论上来说,这样的实验在“逻辑”上已经有了一个“漏洞”。
总之,我认为心理学是一门“理”学,它强调的“逻辑”是非常关键的,同样它需要遵循的准则也应该是非常“严格的”。它是一种区别于“数理逻辑”以外的一种逻辑(我不知道是不是“形式逻辑”),而只有在正确“逻辑”指导下的实验,才能得出科学的结果。
也就是说,行为研究必须要在正确逻辑指导下的实验中寻求新的发现才能给经济学、金融学、市场学甚至政治学等领域带来新的变革。
同样,没有认真的思考实验中的“逻辑”,中国的行为研究者们难以在这个领域里做出成绩。
附录:PARADOX的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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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你和一个伙伴做生意赚钱,彼此都离不开对方的协助,并且假设你俩的贡献相等。并且重要的是你们两个人只会合作这么一次。
但眼看赚的钱就要到手了,他却无情的背叛了你,利用自己手中的分配权,只分给了你所赚总钱数的x%,这相对于他所得到的1-x%而言,简直太不公平了!于是你决定要惩罚他而退出合作,这下谁都赚不到一分钱了。
实际上你是用自己的x%作为了惩罚对方这种不公平行为的成本,看到贪心的他最后一分钱都没捞到,会有种满足感?
那么,需要你告诉我们的是,你所愿意接受的x%的值到底是多少?这取决于你对公平感的关注程度和评价。请尽量把自己放到那种境况中仔细考虑一下。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0-7 16:45:2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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