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我国是一个工业落后的国家。虽然经过第一个五年计划,我国的工业已打下了初步的基础,能够在新式农具、抽水机、化学肥料、农业药械等方面支持农业生产,但这种支持还是很有限的。如化学肥料,到第二个五年计划末期,才年产三百多万吨,分到全国,每亩地不到三斤。
此外,我们还要看到:我国国民经济落后的情况还存在,农民家底子薄,目前还不能进行大规模的扩大再生产;全国农业合作化才一年时间,合作社的经营管理经验还不多,还不善于进行多种经营;合作社的公共积累还很少,进行更大规模的再生产还有困难;加上农民保守思想的阻碍,某些优良品种和新的耕作技术的推广也受到一定的限制;某些合作社干部和农村工作干部的主观主义、强迫命令作风也影响到农业生产的发展。
上述这些客观和主观方面的困难,决定了我们的农业生产只能逐步地提高;在个别地方,还曾经减产。但是,这些困难不是不能克服的。除了人多地少和自然灾害是需要很长时间才有可能解决的问题以外,其他的困难都是暂时的。有些问题在三、五年之内就可能解决,如农业社的经营管理经验,扩大再生产投资,克服农民某些保守思想等等。有些情况到第四个五年计划期间就有可能在根本上改变过来,如工业的落后情况。我国农业提高单位面积产量的潜力还是很大的,如稻谷每亩产量平均只有三百六十斤,但有不少千斤社、千斤乡,还有几个千斤县。小麦平均每亩产量只有一百二十斤,但每亩产三百斤的也不少,最高有达到一千斤的。玉米平均每亩产量只二百多斤,但最高产量有达到一千五百斤的。棉花平均亩产量只三十三斤,但最高产量有达到三百斤的。这就是说,亩产高低相差六倍到十倍。此外,多种经营也是农业合作社增加生产和增加收入的极重要的条件。多种经营经验的积累和条件的培植,虽然需要有一定的时间,但是这里并没有不可克服的困难。福建龙溪县平均每人收入一百三十八元,除了交公粮及社的公共积累外每人每年还能得到九十九元三角多。这个县是粮食千斤县,水果和副业收入占总收入的25%。山东蒙阴县原来是一个贫困的山区,但在1956年全县每人平均收入七十八元,高出全专区平原地区收入的20%到30%,原因就是该县开展了多种经营。在该县的总收入中,粮食占42%,棉、麻、烟、花生占28%,山果、药材、羊毛、鸡蛋和其他副业收入占29%。这两个县的实例都说明了多种经营的显著利益。由此可见,在合作社逐步巩固,经营管理的方法逐步改善的情况下,我国农村的生产水平是必然会更加迅速地提高的。
四、现在农民的生活提高到了怎样的水平
农民的实际生活提高了没有?提高到了什么样的水平?地区之间的物价还有差别;农民的消耗品多是自产自用而不能以统销价格来计算,有的(如柴火、菜蔬等)则是根本不计算价格的;各地农民的生活习惯不同,有些东西是南方农民要用的北方农民可以不用,有些东西是北方农民非用不可的南方农民则可以不用。因此,只看农民收入货币多少,还不能完全反映出农民生活的好坏,还必须从农民消耗的实物和开支项目等方面进行研究,才能看到比较符合实际的情况。但是这方面的材料很少,要作这样的研究还很困难。这里只根据一些典型材料,试作一个概括的分析。
第一个材料:东北黑龙江省双城县农丰农业社社员的收支情况。该社共六十户,三百四十三人。其中贫农(按1954年的生活水平划分)七户,四十五人;下中农二十三户,一百二十二人,上中农三十户,一百七十六人。各该阶层1956年和1954年每人平均收支的对比如下:(单位:元)
1954年 1956年
收入 支出 余缺 收入 支出 余缺
贫农 34.80 40.60 缺5.8 77.07 64.10 余12.97
下中农 52.80 51.80 余1.0 91.90 82.00 余9.90
上中农 69.30 62.80 余6.5 108.80 103.00 余5.80
东北农民收入在全国说来是较高的,农丰社又是黑龙江的上中等社,故只能代表农民收支水平较高的地区。
第二个材料:上面提到过的河南省安阳专区的十九个社,随着收入的增加,绝大多数社员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这十九个社社员的平均开支1955年每人为四十七元九角三分,1956年每人达五十七元五角九分,较前一年提高了20.1%。各种物资的消费1956年较1955年提高的百分比是:粮食十一·六,衣服七十四·七,用棉五·五,食盐八·三,食油十·二,调味品十四·六,灯油○·八,火柴三,烧煤五·一。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农民在粮食已够吃的时候,消费重点就转到穿的方面了。
安阳专区安阳县幸福第四社(棉产区)各阶层生活费用增长的情况:
1955年每人平均生活费 1956年每人平均生活费 增长%
贫农 44.65 55.6 24.52
新下中农 54.4 58.8 8.08
新上中农 57.46 61.5 7.03
老下中农 56.64 60.4 6.64
老上中农 57.2 61.45 7.43
这个材料大体上可以代表华北农民收入较高的一部分地区的情况。
第三个材料:山西雁北专区的调查,每人一年的生活费用,大小口平均需要三十七元五角,其中:粮食三百六十斤,二十五元二角,盐十二斤,一元五角,油一点五斤,六角,土布一匹,五元,絮棉半斤,六角,灯油一斤,五角,煤三百斤,三元,水烟火柴一元。如果该区农民平均收入为三十九元,则一般可以生活下去了。这样生活水平在全国说来是较低的,对一般山区说来也是不算好的。
第四个材料:据邓子恢同志在福建龙岩合作社长座谈会上调查,一个四口之家的农户,每年需生活费用二百九十四元三角,其中吃的(包括粮、盐、油、菜、肉、过年过节)一百六十八元四角,穿的(包括单夹棉衣,草鞋布鞋、蓑衣斗笠、围巾围裙)七十二元二角,用的(包括灯油、火柴、理发、吃烟、修补农具,添买用具)三十一元七角,以及医药、红白喜事、走亲戚等二十二元。平均每人每年需七十三元六角。
第五个材料,是一个农户在1955年全年实际开支项目的调查:湖南攸县大兴社社员李裕芳全家六口人,1955年全年开支项目如下:大米二千三百一十斤,每人平均三百八十五斤,共计一百七十四元九角;地瓜八百斤,每人平均一百三十三斤,共计十元六角;油二十四斤斤每人平均四斤,共计十三元四角四分;盐六十斤,每人平均十斤,共计九元;猪肉四十斤,每人平均六点六六斤,共计一十八元四角;豆腐、豆豉共计三元六角,糖二斤共计九角六分;豆子米粉共计五元三角;调味共计一元五角;布七十二尺每人平均十二尺,共计二十八元八角;袜子六双,每人平均一双,共计三元;麻三斤计三元;套鞋一双计四元五角;生产费用共计十二元;医药费用共计十二元。以上各项开支共计三百零一元,平均每人五十元。
李裕芳解放前是雇农,现在全家一年开支三百元。从吃的方面看,每人平均每天有一斤大米,七两地瓜,每月有九两猪肉,五两油,七两盐,此外还有自己种的蔬菜,喂鸡鸭生的蛋,捞的鱼虾,砍的柴火等等没有算在内。这样的生活在农村中一般是富裕的。当然,从穿和用的方面看,还只能说是贫农生活。
从以上五个材料来看,只有东北的中农生活水平超出了六十九元,其余都在五十元到六十九元之间。我认为,达到湖南李裕芳那样的生活水平,在两湖、江西和西南各省,每人约需五十元到六十九元;在两广、福建、浙江、苏南、皖南、东北,每人则还要增加十元左右;在华北大约需五十元到六十元;在山区有四十元到五十元也可以过得去了。如果这个估计距离实际情况不太远,那么,从总的情况来看,全国农民每人每年平均得到六十多元的纯收入,就不是“还很苦”,而是改善了很多。
从以上的研究,可以得出一个目前我国农民生活水平的概貌,大体上是:丰衣足食的已占农业人口的25%到30%,少吃少穿的只占10%到15%,而大多数农民则是过着有吃有穿的生活,比解放前说来好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