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制下不能实现真正的市场经济
黄焕金
国有制下不能实现真正的市场经济,只能实行计划经济。因为,我们知道,在一个企业内部是不实行市场性运作的,实行的是企业权利人的指令性计划运作方式。而国有制经济就相当于一个超级企业,它的权利人就是国家,就是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这样,政府对国有经济实行计划经济,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因为它只不过象私人企业那样,私人企业主对自己的企业实行指令性运作方式。而国家(政府)对自己的企业实行指令性运作方式,是没有错的,错反而在一方面既保持企业的国有制性质,另一方面又要摆脱国家的直接指挥,借口市场化而搞经营者个人所有化。
因此,如果要想使中国经济走向市场经济,就要最大限度减小国有经济的成份,使中国经济不能再成为任何形态的国有经济。否则,整个社会经济就只能是一个超级国有企业,它的最佳运作方式只能是指令性,而不是市场性。
因此,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与所有的国有企业的指令甚至命令,完全是有道理的,许多人借口说市场化而认为中央政府不能干涉地方政府的行为,干涉国有企业的行为(那怕是具体事务),是完全没有道理的。只要企业是某个人的,他就有完全的权力干涉企业的所有运作,而国有企业是国家的,因此国家有完全的权力干涉企业的作为,比如管制企业的价格(就象私人企业主有完全的权力定价自己企业的产品一样),管制企业生产什么,如何生产,等等。因此,在国有经济问题上提所谓“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是错误的。所有人可以将自己企业的经营权授权给某人,但经营权在实质上仍然由所有人拥有,因为他的经营权只不过是通过他所所特有的经营人经营而已,并不说明他放弃了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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