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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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制下不能实现真正的市场经济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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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ncemlk 发表于 2006-10-14 19: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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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06-10-15 07:07:00
以下是引用mkszyz在2006-10-14 16:39:00的发言:

楼主说的非常正确。
一个所有者的企业根本不应该相互竞争!让国有企业脱离领导,相互竞争,这本身就是让国有企业窝里斗,这将分散国有企业,瓦解国有企业,最后导致国有企业的垮台。资本家绝对干这样的事情的。



说得有道理。假设你有10家企业,你愿意让它们互相竞争,互打价格战吗?最大的问题在于,竞争如果造成亏损,最终只有你这个企业主来承担,各个具体管理企业的经理们是不承担这个责任的。于是我们就看到,国有企业的所有亏损,最终都要由国家承担,各个国有企业的领导们非但不承担责任,反而想方设法窃取这些企业资产。

可见,当年想在国有企业中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是显得多么幼稚可笑。但是一个企业要搞好,具体经营这个企业的人一定要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这样,如果所有权与经营权不是同一个人,那么,就看企业所有人是如何处理好与企业经营者的关系了。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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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06-10-15 07:09:00
以下是引用princemlk在2006-10-14 19:01:00的发言:
我赞成“国营企业”的说法,而“国营企业”的真正所有权在人民;

既然不赞同“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那么只能赞成“国营企业”这个说法了。但我本来就不赞成国家办经济实体,国家所办的不应该是经济实体,而是福利实体,即能够向公众无偿提供福利服务的实体,它不象经济实体那样,以谋利为目的。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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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屠美夷 发表于 2006-10-15 10:43:00

可见,当年想在国有企业中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是显得多么幼稚可笑。但是一个企业要搞好,具体经营这个企业的人一定要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这样,如果所有权与经营权不是同一个人,那么,就看企业所有人是如何处理好与企业经营者的关系了。

既然不赞同“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那么只能赞成“国营企业”这个说法了。但我本来就不赞成国家办经济实体,国家所办的不应该是经济实体,而是福利实体,即能够向公众无偿提供福利服务的实体,它不象经济实体那样,以谋利为目的。

有下个问题,日本做为一个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国家,上游产业偷着编计划经济国家所编的物质平衡表进行资源调配,这算什么回事?也就是说上游产的企业几乎是不会此彼的,就像一家,日本实际上是企业国家,整个国家就和一个个企业一样。

难道日本现在不是超级强权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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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屠美夷 发表于 2006-10-15 10:46:00
问题在于市场经济并不是一个种适合现代工业化社会的制度,尤其是上游产业,很多资本主义国家的上游企业进行联合,偷着编物质平衡表,这不是天大的讽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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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ncemlk 发表于 2006-10-15 1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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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szyz 发表于 2006-10-15 21:03:00

说得有道理。假设你有10家企业,你愿意让它们互相竞争,互打价格战吗?最大的问题在于,竞争如果造成亏损,最终只有你这个企业主来承担,各个具体管理企业的经理们是不承担这个责任的。于是我们就看到,国有企业的所有亏损,最终都要由国家承担,各个国有企业的领导们非但不承担责任,反而想方设法窃取这些企业资产。

可见,当年想在国有企业中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是显得多么幼稚可笑。但是一个企业要搞好,具体经营这个企业的人一定要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这样,如果所有权与经营权不是同一个人,那么,就看企业所有人是如何处理好与企业经营者的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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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很可笑。
要搞好关键在于主人对经理人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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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szyz 发表于 2006-10-15 21:21:00
以下是引用hhj在2006-10-15 7:09:00的发言:

既然不赞同“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那么只能赞成“国营企业”这个说法了。但我本来就不赞成国家办经济实体,国家所办的不应该是经济实体,而是福利实体,即能够向公众无偿提供福利服务的实体,它不象经济实体那样,以谋利为目的。

国家也是要自负盈亏的,国家要凭经济的实力与其他的国家竞争,这说明国家也是一个经济的实体。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0-15 21:25:2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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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06-10-16 06:55:00
以下是引用princemlk在2006-10-15 14:15:00的发言:

赞同,但是历史的即成事实我们也必须尊重;

想要解决好这些“国营企业”的问题,确实需要非常理性、明智的理论来作为指导,但是目前在我国,能承担起发明这样理论的人几乎找不到;

无论什么人,都没有“时间”更明智。经过另一个30年,国有企业问题最终会得到解决的。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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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06-10-16 06:59:00
以下是引用mkszyz在2006-10-15 21:21:00的发言:

国家也是要自负盈亏的,国家要凭经济的实力与其他的国家竞争,这说明国家也是一个经济的实体。


“国家”本身并不是一个实体,而是一个矛盾的组合体。在谈论国家的竞争力时,实际上是谈论国家中许多经济实体的竞争力。如果国家想依靠对社会的行政垄断而获得与其它国家的竞争力,那只能是削弱了自己的竞争力。

国家作为一个权力的实体,它本身的“自负盈亏”毫无意义,因为它会通过掠夺社会的方式将亏损填补。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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