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家外贸公司与日本进口商签订出口裘皮大衣合同,CIF大阪,合同中出口商允诺10月底保证到货。由于加工延误,该外贸公司无法赶上10月底到大阪的船舶,后尽力提高加工速度,全部货物运到大阪已经在11月8日,货到后,进口商提出交货期已过,市场行情发生变化,拒绝付款,而出口商坚持让对方付款。【问题】法院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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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芋泥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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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贸实务] CIF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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