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篇研究服务贸易壁垒对货物贸易的影响的外国文献,里面把服务贸易壁垒拆分成政策性壁垒(不可观测的贸易流)和文化和地理壁垒(可观测的贸易流),然后对双边贸易成本做回归,得出的残差项作为政策性壁垒的代理变量,然后把其当作解释变量,对其和双边货物贸易额做回归,这有什么根源嘛?或者这会产生什么问题,该如何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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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Joji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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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 把残差项当作自变量的可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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