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调整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一事成为热点,媒体纷纷报道“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至3500元”。专业人士(咱们论坛版主哦)犀利指出:“个税根本没有起征点的概念,大家一股脑跟着在错。”
为什么起征点的说法不对?版主举例:“如2000元。若起征点为2000元,此时收入正好为2000元的需就2000元全额计税,收入为2001元的需就2001元全额计税;若免征额为2000元,此时收入正好为2000元的正好属于免征额这部分,无需纳税,收入为2001元的,仅就超过免征额的1元计税。差别明显。”
咱们再看税法的通知:工资、薪金所得以为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显然,“减除费用标准”不能等同于“起征点”,工资薪金收入刚好2001的朋友们不用担心税后收入不足2000了。
————————————————科普到此,下面讨论————————————————————————
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调整至3500元,没人否认这是一个进步,有的人认为这个进步足够大了,但有的人嫌进步不够。有人认为,减除的费用是用来养家糊口的基本费用,对于一些消费较高的城市而言,3500元显然低了些,有人说,个人所得税的作用之一是调节贫富差距,过低的减除标准不能起到这个作用。
那么,你认为3500元这个标准够不够高?关于新的征税方案,你有什么意见?
月收入不足3500的朋友们也别打酱油,都来讨论讨论,你的工资薪金收入肯定比个人所得税涨得快,终有一天要超过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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