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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个税起征点调整至3500元,个人认为对缩小收入差距作用有限。虽然经过调整后全国总共有6000万人将无需再缴纳个税,月薪1万左右的工资中产阶层是最大的受益者,一定程度上发挥了个税“扩中”的作用。但个人认为对个税的调整有以下几点想法:
1.对改善中低收入者得生活水平的作用有限。
2.使得我国个税占总体税收的比例降低。个税每年占我国总体税收的比例不足10%,原本比例就过低,现在还提高起征点使得个税比例更低。
3.不利于我国税收体制和结构的长期改革和发展。个税比例过低,使得我国的税收长远改革和发展碰到困难。在发达国家占总体税收的40%以上,而我国的税收结构中流通环节税的比例远远大于个税。如何大幅度降低流通环节税会使我国的财政收入急剧减少,不利于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在起征点不变的情况下,我国可以适当降低流通环节税,从而减轻税赋,改善税收结构。但是在个税比例进一步降低的情况下,税收结构的改革将会步履维艰。
4.提个税起征点不如降低流通环节税。如消费税和增值税。流通环节税收的存在使得企业的成本提高,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企业只能相对的降低劳动力成本,从而使得工薪阶层的收入较少。而且流通环节的税率可以有效的降低商品的价格,切实提高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平。起征点从2000到3500,对于低收入阶层根本没有什么影响,因为本来就不来交税。但流通环节税率的降低可以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同时降低流通环节税还可以有效的遏制通货膨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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