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时间:2000年-2021年
统计指标:可供消费的能源总量(万吨标准煤)、一次能源生产总量(万吨标准煤)、进口量(万吨标准煤)、出口量(-)(万吨标准煤)、年初年末库存差额(万吨标准煤)、能源消费总量(万吨标准煤)、农、林、牧、渔业消费总量(万吨标准煤)、工业消费总量(万吨标准煤)、建筑业消费总量(万吨标准煤)、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消费总量(万吨标准煤)、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消费总量(万吨标准煤)、其他消费总量(万吨标准煤)、居民生活消费总量(万吨标准煤)、终端消费量(万吨标准煤)、工业终端消费量(万吨标准煤)、能源加工转换损失量(万吨标准煤)、炼焦加工转换损失量(万吨标准煤)、炼油及煤制油损失量(万吨标准煤)、损失量(万吨标准煤)、平衡差额(万吨标准煤)
备注:所有统计指标以统计年鉴公布信息为准,来源于统计年鉴整理得到的,有的指标年份存在缺失。
下载:
2000年-2021年全国经济年度数据-能源-综合能源平衡表相关指标.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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