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hj-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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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费补偿价值论--劳动价值论新时代发展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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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1 发表于 2023-2-16 08:42:03
平常人们都认为,一个技术劳动者的价值与一个单纯体力劳动者的价值难以比较。这里,通过劳动由简单劳动生成、演化为复杂劳动的费用耗费过程,并结合复杂劳动所具有的更大行业垄断性,说明了它们之间的价值差异关系,由此进一步说明社会上每个人从事不同的工作所能获得的收入分配之间的比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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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1 发表于 2023-2-17 08:19:52
人类经济发展就是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它体现为物品价值的最小化,体现为人们更容易得到自己所需要的物品。在经济现实中,物品价值最小化与人们手中所具有的购买力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呢?显然,物品价值最小化,则人们手中所拥有的购买力就相应最大化,这样才体现出获得物品的更大“容易性”。现代经济中,表征人们购买力的是货币购买力,是货币价值与物品价值的对比度。货币价值与物品价值的对比度越大(货币价值越大而物品价值越小),则货币的购买力也就越大。但是货币作为一种商品,作为一种“物品”,它自己也与其它物品一样,价值趋于最小化,它体现为人们更容易获得货币,即更容易“有钱”,也体现为“钱不值钱”的悖论。这样的话,如何在物品价值最小化时得到货币购买力的最大化?这个问题也就是:物品价值最小化是如何转化为人们货币购买力的最大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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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1 发表于 2023-2-18 08:17:04
享受物品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水平上会转化为必需物品,这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果与体现,也是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一个基本依靠。在物质匮乏时代,人们的必需物品只限于基本粮食和其它最低级的物品,而在今天,人们的必需物品已经包括可口的食物、高档的衣着、装修良好的住房、各种家用电器、各种交通与通信工具等等,这些从前成为享受品甚至奢侈品的东西,现在已经渐渐成为人们日常的必需品了。这是前面所说的“社会生活水平”提高的体现,在这个“社会生活水平”里,人们劳动所得收益必须能够基本满足这个生活水平的需要,而不单只维持一个人生命与繁衍后代的需要。
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就是通过原先的“享受物品”不断转化为今天的“必需物品”而实现的,享受物品每一次转化为必需物品,就使社会生活水平提高一步。而享受物品之所以能够转化为必需物品,那是因为经济发展,社会生产率得到提高,使物品所具有的价值(代价耗费)大大减小。从前花10元钱可以购买到从前的必需物品,而现在花10元甚至更少的钱也可以购买到现在的必需物品,但现在的必需物品却是从前的享受物品。比如电视机,过去花近1000元只能买到14英寸的低档彩电,而现在呢,花同样多的钱就可以买到21英寸甚至更大、功能更先进的彩电。所以社会生产率提高,是社会生活水平提高的关键,是人们生活水平提高的关键,没有社会生产率,物品的内在价值就不可能降下来,物品价格就总是那么昂贵,总是那么稀缺与“值钱”。今天,手机已经流行,而过去曾经是高档品的BP机已经被人淘汰,这说明,随着新物品的社会生产率的提高,旧物品淘汰了,建立在旧物品上面的人的生活水平也被新的更高生活水平所代替,新的必需物品已经成为支持新的更高生活水平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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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1 发表于 2023-2-19 08:29:06
对于劳动价值论与价值规律来说,价值意义的侧重点是它的“代价耗费”属性,即最小化的“代价付出”,由于这种代价耗费必然趋向最小化,所以代价耗费最终归结为必要的人类劳动的代价耗费,这是劳动价值论得以成立的基本论证。 而对于使用价值价值论---效用价值论来说,其价值意义则侧重于价值的“使用价值”属性,即最大化的“人类生存”的条件。这样,当我们以“代价耗费”的意义来论说价值时,劳动价值论是完全成立和完全必要的,在此同时也包含着人类“劳动价值”的最小化(反映在“价值本质规律”里),因为它表征了人类谋求生存与发展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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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1 发表于 2023-2-20 08:33:06
以这样的观点观察新产品是否一定会比旧产品具有更大的价值,就具有一种全新的思考角度。从使用价值来说,新产品自然要比旧产品有更大价值,但从代价耗费来说,新产品就不一定会比旧产品耗费更大,虽然通常新产品价格总要比旧产品更高。这取决于新旧产品的生产方式是否耗费更大或更小的成本,是否更难或更易生产出来。实际上,人们在选择生产一种新物品时,不但考虑到物品功能上的新颖性,而且考虑到物品生产上的成本费用,人们会选择成本费用尽可能低的物品和方式来生产。科学的发现能帮助人们找到更低耗费的生产途径,制造费用更低的物品,就象科学能够找到某种更廉价的能源或新型材料一样。当然,价格更低的新物品会立即将造价较高的同类旧物品清除出市场,使我们难再看到它们,或者迫使它们低于其成本价打折出售,使我们只能在旧货市场中看到它们;当然如果它原先的成本(与新品对比)并不太高的话,它还不至于被立即清除出市场。
价值作为代价耗费,它在市场中表现为“成本”或生产费用,以成本的形态对一切经济行为施加其价值规律的作用。在谈到价值规律的作用时恩格斯曾这样说:“…每个人必须大体收回成本这一点又总是会帮助找出正确的方向”。 马克思、恩格斯总是将“成本规律”---即“必须收回成本”---看作是劳动价值论与价值规律对现实经济产生作用的关键环节。因此,在经济现实中肯定了成本规律,就是肯定了劳动价值论与价值规律的存在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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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1 发表于 2023-2-21 08:21:44
价值规律、边际效用规律及供求关系
许多学者,都将基于劳动价值论的价值规律看成与边际效用论及供求关系相对立,对它们的选择非此即彼---不是选择劳动价值论就是选择边际效用论或者供求关系;在他们看来,如果价值规律成立,那么我们就不能选择边际效用价值论和供求关系价值论,相反,如果后者成立,前者就不成立。实际情况到底如何?
实际上,它们三者都有各自的意义与地位,都是可取的。问题是我们如何看待与处理它们之间的关系。通过研究我们会发现,价值规律对边际效用价值论和供求关系价值论都有决定性影响。
前面我们说了,价值规律在经济现实中的表现形态是“成本论”,即物品的成本耗费决定物品的价格。因此成本耗费是决定物品市场供求的基本因素,并最终决定物品在消费者那里的边际效用。这个成本论又因于效率论,效率越高,物品所含成本也就越低,价格就可以降低,相反,效率越低,物品所含成本也就越高,价格就会涨高。
1 成本与效用
基于这一价值规律表达方式,我们很容易认识到价值规律对物品边际效用规律的决定性影响。因为,如果社会生产率不发达,生产物品的能力弱,无法生产出足够的物品以满足人们的需要,那么这个物品就不能使其在人们的消费中达到边际效用递减程度。比如由于生产力低,每人每日只获得1个小面包,当人们消费完这个面包后,食欲还处在高涨状态,此时物品的边际效用仍然很大;最初一个物品就已经相当于最后一个物品,这样,边际效用递减的特征就不明显了。要使边际效用递减得以体现,就需要社会生产率得到很大提高,物品生产供给量较大,能够满足人们的需要。也许有人质疑:虽然物品能够大量生产,但如果由于生产成本太高使其价格过高,人们无法足量购买与消费,那么物品仍然没有体现出其效用递减的特征。但是,物品能够得以大量生产,就已经说明成本耗费是低的,在市场竞争下价格自然会降低;如果成本不能下降,物品就不能大量生产,因为耗费太大,难以生产。社会生产率的含意就是:花一定的成本而生产出一定产量的物品(一定的投入获得一定的产出),社会生产率提高即意味着花费更小而生产更多,成本与价格自然会下降。如果社会生产率没有提高,那么就存在这种情况,即在产量更大时其成本耗费比例也相应增大,使物品的价格无法下降。 这样,原先买不起这种物品的人现在仍然买不起,虽然它现在产量已经大大提高了。假设原来生产一辆汽车花费成本10万元,在这个生产率下生产了20万辆;如果扩大生产,将产量提高到200万辆,但生产率(与生产工艺)保持不变,生产一辆车仍需花费10万元;那么尽管汽车产量提高了10倍,但其出售价格仍然要保持在10万元以上。这样,原先没有能力购买汽车的人,现在在产量提高后他们仍然无法购买。按经验人们总是认为:生产的产品数量大其价格必定下降。但价值规律则认为,无论产品产出的数量有多大,如果单位成本耗费没有减少,其价格仍不能下降。 由于人们在高价格下无法获得足够消费的物品,所以边际效用规律的存在与作用就难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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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1 发表于 2023-2-22 08:30:21
人类所使用的物品,除了极少几种是自然无偿供给以外,都是人类自己通过一定的代价耗费而创制出来的。因此,如果它们体现出人的效用需求上的边际递减,那是因为人类对它们的生产率得到极大提高的结果。这是价值规律对物品边际效用递减具有决定影响的体现。由此可见,价值规律与边际效用递减是密切相关的,其中一个是有关效用的生产及其程度,另一个则是有关效用的发挥与满足需求的程度;没有前者,就没有后者,并没有谁取代谁,非此即彼的两难要人选择。关于两者的这种密切关系,效用经济学的始创者斯坦利•杰文斯(1835--1882)曾这样说:“以尽可能最小量的劳动,得到欲望的满足”。 这简洁的话道出了劳动价值论与价值规律同效用价值论的关系。劳动价值论与价值规律认为,劳动作为代价耗费必须得到补偿,同时指出,劳动作为代价耗费趋向最小化,这样可减小这种补偿的压力(补偿的压力即指:一件商品必须卖出很高的价格,才能补偿它所包含的过高成本)。劳动耗费的最小化,体现在“得到欲望的最大满足”上,因为劳动耗费最小,意味着最容易得到物品,获得物品对人的效用的最大满足。比如一个人经常吃得很好,身体油滑光亮,说明他很容易获得他要吃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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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1 发表于 2023-2-22 16:31:46
马克思这段话众所周知:“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一定社会的正常的条件下,在平均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劳动所需要的时间。在英国采用蒸汽织布机以后,把一定量的纱织成布所需要的劳动可能比过去少一半。英国的手工织布工人把纱织成布仍旧要用以前那样多的劳动时间,但这时他一小时的个人劳动的产品只代表半小时的社会劳动,并且只提供以前价值的一半”。 他在别处又说:“假定一个商品代表6个劳动小时。如果一些发明使这个商品用3小时就可以生产出来,那么连已经生产出来、已经在市场上流通的商品的价值也就只有它原来的价值的一半”。
马克思这些话说明什么?说明:一个商品的价值,并不单取决于生产它的“直接劳动”,还取决于“同一个市场共同体”中生产同种商品的其他生产者的劳动,在此我们不妨将这种其它劳动称为“间接劳动”。假设在同一个市场中,有两个生产同一个商品P的生产者A人和B人,其中A人生产商品P花了1小时个人劳动量,B人生产商品P花了2小时个人劳动量。那么这个商品P的价值量是多少呢?按马克思“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思想,商品P的价值量是1小时与2小时的[加权]平均值,即1.5小时。对于A人来说,他的商品P的价值量不仅取决于他自己所耗费的1小时“直接劳动”量,而且还取决于B人在生产同种商品P上所耗费的2小时“间接劳动”量;对于B人来说也是如此,也是自己的“直接劳动”量与A人的“间接劳动”量相比较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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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1 发表于 2023-2-23 08:29:52
价值与供求关系
许多学者努力想以市场供求关系来取代劳动价值论及价值规律,以为,单纯的市场供求关系就可以说明经济现象与实质。因为他看到,需求越旺,物品的价值就越大,表现为价格越高,相反,需求越淡,物品的价值也就越小,价格越低。但是,实际上我们仍能发现价值规律对这种供求关系的重大影响。
在市场供不应求时物品价格与价值为什么上升呢?那是因为,对于上涨了的需求来说,原先的生产能力还较低,所以要生产出适应忽然间出现的旺盛需求的产量,就需要费更大的“劲”,投入更大的资本与劳动,耗费更大的代价,以扩张“生产可能性边界”。假设一个生产者平常只具备日生产10万件商品产量的生产能力;如果市场日需求从平常10万件一下子提升到20万件,那么这个生产者就必须追加投资以扩大生产规模,使日产量从10万件提升到20万件。这样,投资所耗代价就会转嫁成相应产品的价值,而使产品价值上升,价格上涨。因此供不应求到一定程度总会导致价格上涨。
相反,如果这个生产者平常已经保持足够的生产能力,在市场需求加大时不费太大的力量就能保障供给,那么,商品的价值和价格是不会上涨的,至少不会“刚性上涨”。这种情况我们也经常见到,比如在节假日市场需求比平常旺盛得多,但供给方面也常常贮藏着相应的供给能力,因此,节日旺销的商品并没有出现很大的涨价现象,有时反而降价,那是因为原先贮藏的供给能力借这个机会释放太多,从而在需求趋旺的时候出现降价现象。
因此,市场需求增加导致的价格上涨也是因为供给增加引起成本耗费增大的结果,它表现为物品较为短缺,“难得性”增大。对于任何物品,生产得到平常程度的产量较为容易,但得到更大产量可能较难。因此我们知道,凡是因物品供不应求所出现的价格上涨现象,其内在原因都是由于当时的生产能力(供给能力)相对较弱,不适应这种市场情况的结果,而不是需求上涨所引发的结果。生产能力相对较弱,就难以提高产量,提高产量所耗费的代价更大,于是产品所包含的价值更大。就象一个平时只能运输1万旅客的火车站一下子需要运输5万人,那么它只好尽自己的所能,耗尽自己所有的资源与关系来运输这多于平常5倍的旅客量;于是,运输价格自然会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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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1 发表于 2023-2-24 10:41:32
李嘉图也批判过价格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观点,他说:“最后支配商品价格的是生产成本,而不象人们常常说的那样是供给与需求的比例”, “商品价格完全取决于供给对需求或需求对供给的比例的看法,几乎成了经济学上的公理,并且在这门科学中也成了许多谬误见解的根源”, “受竞争影响而数量又能适当增加的商品的价格,最后都不取决于供求情况而取决于生产成本的增减”。 这说明,在一般人只能看到现象的地方,杰出的思想家总能看到潜藏于现象背后的深刻原因。
这说明,所谓“供求关系”并不对物品的价值与价格产生最终的决定。相反,是生产供给活动中形成的价值(成本)与价格,最终决定物品在市场中的供求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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