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阶级冲突起源于体制化的不公平
2023.1.12
博文是自己思考的记录,算不得严谨的学术论证。所以,论者,论述也。
一、基本概念的描述
1、阶层与阶级
阶层是指一种体制内生产分配关系中与社会分工相联系的具有特定地位或身份的特定群体。阶级是指阶层固化后形成的阶层。
阶层是基于社会分工形成的群体划分,社会分工--例如“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这是体力劳动与管理劳动的分工,一切社会的早期都必须有脑力管理者与体力被管理者以维持生产秩序,所以,基于秩序的公共需要而产生的这种身份区分与阶级无关涉。当然,人的天赋有差异、如果管理者阶层的子女体力好但脑力禀赋较差就应该转为干体力活;同理,如果体力家庭子女体力禀赋不好、但能发挥好脑力作用,则应改职业为管理者。如果这种通道被堵死,管理者利用自己的脑力优势固化这种分工岗位、让禀赋不合适的子女继续世袭这份管理岗位并压制体力家庭的禀赋合适管理的子女以让继续沿袭其相对劣势的体力岗位;那么,这时候按禀赋分工的积极意义开始异化为按身份分工的阶级压迫的消极意义;阶层转化为阶级。
2、阶级冲突
阶层之间、阶层内部也会有冲突,例如管理者对不同的项目决策方案的生产效率判断会产生意见分歧,但是,这种冲突是表现为平等的协商,指令不是来自暴力的背景而是来自智力的运用,所以,阶层冲突的很好解决形成的是权威。
但是,阶级冲突就不同了,其冲突不是来自追求生产效率的分歧、而是来自追求利益分配的不公平,不公平分配的既得利益者依赖暴力来巩固自己的地位、从而形成了权力,权威社会进入权力社会。
3、冲突
冲突的形式可以按不同指标进行多种分类、不同类别的冲突彼此关系错综复杂。这里仅仅做一些简要的介绍。
第一,个人、家庭、族群以及后来的民族、国家等等主体,都可以是承载阶级冲突的主体。例如,殖民地独立与宗主国反独立的冲突可能包含着被压迫阶级对压迫者的反抗,这里的民族作为冲突的主体之所以也是阶级冲突的主体---是因为压迫者主要是外来民族;当然,有的民族独立运动蕴含的阶级冲突成分可能就很少,而只是把国外的压迫者赶出去、换上本民族的压迫者,这样的民族独立运动不包含对不公平制度的“革命”,制度没有进步,其独立后就缺乏发展的后劲、甚至可能因为管理者水平的整体下降(小国、缺文明积淀的更显著),一段时期内发展会还不如殖民地时期。
这一段还要强调一点,个人冲突之所以也会成为阶级冲突的形式,是因为人的认知差异导致,例如穷人体力家庭父亲认为自己生来就是“贱民”该受罪、儿子认为婆罗门刹帝利阶级就是压迫者应该反抗他们,于是,父子的冲突演变为阶级冲突。同理,富裕权力家庭里儿子认为世袭好处违反天道、女儿认为咱生来就是享福的、于是兄妹冲突演变为阶级冲突。
第二,冲突形式还可以划分为暴力与非暴力(二者的界限不在于暴力工具的形式、而在于有否人身伤害)、有组织与无组织、有否集体自觉意识,等等。
冲突走向“革命”的形式必须包含暴力、集体自觉与制度进步(人的生命安全及其尊严等与物的使用效率的同步扩大),而不暴力的进步叫“改良”---应该提倡;而只有暴力没有进步的只能叫“崩溃式重建”。
4、体制化
体制化是指人和人的关系在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习俗与社会风气上协调成一种相对稳定的社会模式,例如西周的“普遍奴役”下的井田制、封土建国加宗亲礼乐/西汉武帝时期的土地私有、君主集权加郡县制与独宗儒术以及官办产业。
体制化的稳定性似乎越远古越依赖如图腾巫蛊崇拜等社会意识的力量、到了中古则越依赖生产资料产权、越到近古则越取决于正式的政治治理(三者的背后一直都依赖暴力武装)。所以,体制的革新也往往从利益冲突、认知冲突开始的。
5、不公平
社会不公平表现为财产与收益的分配不利于扩大再生产(含生态保护)以及人的发展(含健康、寿命、才艺、尊严等)。当然,就个体与个别微观群体来看,不公平会表现为对比身边人或熟悉的人群上的被剥夺感,但是,这种微观感受有时候不一定就是社会的不公平(有的可能是认知障碍造就的,不是任何“弱者”的怨气都是民意的代表)。因此,这里的不公平是指一种宏观与较长期的视野下的情况。因此,在较大时空范围内出现了生产力下降与人口质量数量的下降,可以被理解为严重的绝对的社会不公平;与周边共同体比较,如果在较大时空范围内出现了生产力下降与人口质量数量的相对下降(不是绝对下降),可以被理解为相对的或暂时可接受或具有潜在隐患的不公平。
二、为什么阶级冲突起源于体制化的不公平
理解这因果逻辑非常困难,本文试图从体制的构成元素与阶级的形成之间的复杂关系做一个思考。
第一,生产要素制度安排上,当一种一开始有效率的人力物力及其配置制度安排经过一段促进生产力提高的时期后,当年的制度创新者或其后继者由于取得威望并借由新的生产剩余培植暴力转变成一种权力,而当凭借权力可以取得更多剩余成为习惯时,权力腐化为剥削的工具,这时政治反作用于经济---有效率的财产制度由于不能随技术进步而改善就会转变为阻碍生产力更大发展的低效率安排。例如,中世纪的匠人行业协会早期对保护工匠(防止被庄园主抓回去做农奴)与保证产品质量(制定标准)具有很大效率;但是,早期的工匠协会组织慢慢变成限制新人进入的既得利益者俱乐部---于是学徒成了剥削对象、外来竞争被暴力驱逐。就这样,财产及其生产财产的所有者、管理者就从生产者转变为剥削者,从分工阶层转变为剥削阶级。
第二,在暴力统治上,当暴力从抵御外来掠夺、也镇压内部掠夺从而产生因财产人身安全带来的生产剩余时、显然是一种必要的生产要素、是效率安排(例如在农耕民族抵御游牧民族入侵时期是很必须的),但是,当暴力掌握者过度攫取剩余甚至掠夺生产者老本的时候就会异化为一种破坏力,暴力及其支持的权力的掌握者就由分工阶层异化为剥削阶级。例如,中国历史上一些军事强人从早先的“生产者”最终演变成生产“破坏者”---安史之乱即如此,整个宋朝就是吸取唐朝灭亡的教训、宁愿对外花钱买和平也不敢放纵戍边军事强权的壮大,所以,宋朝的文明成就是最为显著的(因为它通过刺激生产来防御、越要防御越要刺激生产、越要刺激生产越需要制度的文明,当然最后还是毁于游牧民族,所以,对付野蛮人必须有猎枪---即使如此,宋朝的经验仍然值得大书特书)。
第三,在社会组织与习俗上,当一种社群组织及其风俗能节约彼此合作的协调成本时就是有效率的,这些社群组织的管理者是生产者(例如企业家);但是,当这种社群组织的管理者企图垄断其惯例甚至滥用这种习俗赋予的“权力”时就会阻碍生产要素的投资与流动,就异化为剥削者了。例如,中国古代的家族文化,在农耕时期,在养老、对抗天灾等方面的保险功能是非常有效的;但是,当族长等利用其“权力”阻止年轻人的流动甚至固守“迷信”时,就异化了。
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本来作为生产分工的阶层分类是如何转化为阶级对立的,其核心点就是世袭导致权力滥用或权威滥用导致世袭的剥削,剥削是非效率不公平分配的意思。当不公平分配带来更多财富积累时,财富就会雇佣更多的暴力以巩固既得利益并雇佣文笔进行愚民教育以及倡议推广相应的邪恶礼仪,于是,这种不公平就体制化了。路径依赖就形成了,这种低效率的路径依赖就锁定成一种恶性循环,所以,有的文明慢慢消亡、有的原地踏步。
上述分析也可以推演出一个新思想,即财产的占有者、暴力的使用者、习俗的维护者等本身不一定就是剥削阶级的代名词,甚至可以是生产者阶级;但是,一旦演变为“权力”依赖者世袭者垄断者就形成对生产力的破坏就会异化为“剥削阶级”了。当然,作为纯粹生产者的无产者无武装者作为一个阶层来说是没可能转变为“剥削阶级”的,这也是为什么人们常常把“有产阶级”“军事力量”标签化为“统治阶级”甚至“剥削阶级”的原因---这里再强调一下“有产阶级”“军事力量”是完全可以也应该成为“生产者”的、前提就是不能变成权力世袭或世袭权力的依赖者与维护者。
三、如何防止体制化不公平以防范“剥削阶级”的形成
第一,不能丢弃阶级斗争理论。前述历史分析告诉我们,任何首先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如果不解决权力滥用问题、都将会导致有产者掌握武装力量的人异化为“剥削阶级”,因此,必须让那些纯粹的生产者长期保持阶级意识,阶级意识即受剥削受压迫者的自觉团结与斗争的意识---例如哪里有压迫哪里就可反抗的认知(即使社会很好很好了,这种理论成了摆设,但基于人性,还是有必要让其警钟长鸣的)。
此外,无产阶级的权利增长不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而是长期斗争的产物,没有19世纪下半页马克思主义思想武装下的“工人运动”就不会有西方工会与资方的集体商议下的工资待遇与工作条件的改善、资方也不会有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技术创新动力(以节约劳工成本)、不会有国内消费需求的扩大,他们会持续陷入经济危机导致的列强国争夺市场的战争,很可能文明会倒退!
第二,必须让公共权力的运作走向民主与科学。走向民主最重要的标志是人尽其才、就是让有各种天赋的人能具有受教育使其禀赋成长的机会、具有自由选择职业以获取最适合发挥其禀赋岗位的机会、是没有阶层固化;走向科学就是对愚民政策愚民文化(即既得利益者为一己之私而制造的思想与邪魅习俗)进行拨乱反正(例如印度教的贱民是前世罪孽的报应之类思想、再例如西方自由主义中强调一切的问题或幸福的结局都是个人选择也必须是个人选择的结果的思想---这个思想最大的错误是无视人类活动是集体组织活动是共同体活动这个事实)。
第三,走向人类命运共同体。其最重要的标志是从国家之间、共同体之间暴力相向的历来现状走向协商协议共建共享的和平协作新天地。暴力始终是权力的基础,消除国际社会的暴力生死斗争,显然是在消除异化权能的第一大来源,也有利于将资源用于环境保护以及其他和平事业的开发。
总之,抛砖引玉,希望读者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