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的劳动,第2年起,就不劳动了,但继续使用,于是就不算不劳而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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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算啊,你认为算吗?说说你是怎么算的?
照你这种瞎观眼见为实来论,怎么不算,反正劳动停下来了还在享用,这就是不劳而获。至于什么合不合理,应不应,嘿嘿,跟你学,不跟你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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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你没文凭也就罢了,但还是要点儿脸吧?
我从来没说“劳动停下来了还在享用,这就是不劳而获”。
我可不会有这种白痴观点。
两种性质不同的东西,你用所谓的“价值”等同起来,你师祖马氏的价值就是劳动,既然两者不同性质的东西可以等同起来,你扯什么不同性质两东西干啥?闲得发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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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造谣了,哈哈哈哈,没文凭货已经只能靠造谣来硬撑了。
我从来没说不同性质的东西可以等同起来!
房屋的价值,等同于货币的价值,等同起来的东西都是价值,性质相同!
租和卖都应该如何如何,你不扯劳动量,你又根据什么断定应不应该要一样的价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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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简单啊,设一个房子可以住50年,其市场价格为100万。
那么,一个人花100万,即可得到房子,即可住此房50年——这等于租下来房子全部使用期限的使用!
即,买商品=租商品全部使用期限的使用。
因此,商品价格=商品全部使用期限的使用的租金。
呵呵,劳动已经发生,还能“换回来”,你在玩什么魔术啊?记得你不是写了一篇相关主题文章,在揭批这类魔术吗,怎么转头就不认,唱反调了?劳动发生了就死了,说说,你从哪块墓地换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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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没文凭货本帖第三次造谣了。
我发帖说的是死劳动不能复活,不能从死劳动变成活劳动,可没说它不能交换啊!——死劳动能交换回其他死劳动啊!
你有一个包子,里面有你的死劳动;张三有俩馒头,里面有张三的死劳动,你俩一交换,你的死劳动不就交换出去,换回来张三的死劳动了吗?
难道没文凭货已经不识字了?能复活,跟能交换回东西,这是一回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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