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zwswswz 发表于 2023-2-28 20:36 
使用价值对价值的关系,应当是先定性,然后再定量的。所以,先谈使用价值是交换价值的物质物质承担者,就 ...
“至于定量的问题,只要马克思认为逻辑上适当,完全可以放到后面去谈。你难道因为马克思放到了后面谈就可以说马克思没有谈吗?”
问题就是这样在逻辑上是不“适当”的。商品的交换价值最有可能的决定因素是使用价值。结果马克思不谈,等到下完结论——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之后,才来谈。这“适当”吗?
按照你这个逻辑,其他人也可以先不谈劳动,得出结论“商品价值由生产者的体重决定”之后,再来谈劳动,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