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作为代价耗费,它在市场中表现为“成本”或生产费用(而成本是必须最小化的,从而只有必要的劳动耗费才有资格构成成本),以成本的形态对一切经济行为施加其价值规律的作用。在谈到价值规律的作用时恩格斯曾这样说:“…每个人必须大体收回成本这一点又总是会帮助找出正确的方向”。[1]马克思、恩格斯总是将“成本规律”---即“必须收回成本”---看作是劳动价值论与价值规律对现实经济产生作用的关键环节。因此,在经济现实中肯定了成本规律,就是肯定了劳动价值论与价值规律的存在与意义。
[1]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10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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