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时间:2008年、2009年、2010年
统计地区:福建、广西、河南、重庆、北京、江西、内蒙古、山东、辽宁、全国、吉林、湖北、山西、西藏、海南、湖南、宁夏、河北、甘肃、江苏、新疆、云南、四川、陕西、贵州、上海、青海、广东、黑龙江、浙江、天津、安徽
统计指标:医疗废物产生量(吨)、医疗废物处置量(吨)、放射源数(个)、医疗废物处理设施数(个)、处理设施运行费用(万元)
备注:所有统计指标以统计年鉴公布信息为准,来源于统计年鉴整理得到的,有的指标年份存在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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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2020年固体废物环境-医疗废物产生和处置相关指标.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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