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周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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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并非科学》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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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1-7-29 13:17:55
lzsxy2009 发表于 2011-7-27 09:40
6# 无知求知
如果用可否证伪来判断是否是科学,那么来看证伪主义如何看待自身(小小的矛盾出现了,证伪能说明证伪是可为证的吗?),证伪主义是不可证伪的,如果证伪那么一旦强证伪了,就说明这个命题本身是有问题,那么你还接着用证伪来看科学吗?
如果我说"我知道",那就需要证明"我知道".但如果我说"我不知道",那就不必去证明"我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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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hai_abc 发表于 2011-7-29 13:30:51
周百五 发表于 2011-7-29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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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根本没看明白我的帖子。
我的帖子是假设所有其他情况不变的条件下,房子这类投资品的价格上涨,仍然足以带来对涨价的预期和需求量的增加。因为人们购买房子不是按效用原则,而是希望增长获得收益。

即使货币紧缩,房价下跌,如果邮票价格上涨,也足以使得入市资金增加。
说你们水还真说准了,其他条件不变,房子平白无故会涨啊,大家都吃饱了撑着,听张三说房子要涨价,大家就都去买房子啊,在市场条件下,消息是透明的,房价不会因为个别人的消息而涨跌,即便有,也会被市场消化。如果个别人能左右消息,恰恰说明了这个房子不是市场交易下的产物,他涉及到一些资本和官僚结合产生的垄断,土地和房子在这些人手里,当这些人说要涨,房子才能真的涨了。

看看你这句话(红字),为什么中国房价这么贵,就是有你们这些水得不行,自以为是的人给撑着,我普通老百姓买房不是自住,还有能力投资么?即便你有能力投资,你就能保证房价只涨不跌么?房子不会平白无故的涨,要么短期内需求得不到满足,要么是货币贬值了,要么是垄断了,你的其他情况看来都要变啊。

需求增加,货币不变,垄断没有,房价上升,证明了价格与供求关系是存在的。

货币贬值,需求稳定或者有增加,垄断没有,房价上升,证明价格还受到货币价值的影响。

垄断了更不用谈了,这本身就不属于市场行为。

用你的脑子好好想想到底是什么造成了涨价预期,货币贬值还是需求增加?知道自己水了吧,水到极点了,说难听点,连门都不知道在哪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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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hai_abc 发表于 2011-7-29 13:34:49
周百五 发表于 2011-7-29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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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仅仅是解释这个需求随价格上涨而提高的例子的参考。如果你嫌它换手过高,你可以找那些换手不高的市场,比如房子。

这里的关键在于:传统需求规律是依据个人最大化满足自己效用为原则,才能成立。如果个人购买行为不是为了满足效用,而是为了升值,或者因为恐惧担心而购买,那么需求规律就失效。这难道不是显而易见的吗?还用得着费那么多口舌解释吗?

房价上涨导致购买意愿增强,这是多简单的例子:投资者看到房价上涨,觉得有利可图,而不是因为要使用才买。如果房价下跌,他绝对不会买。而消费者面对高房价,不是传统效用理论那样思考这个价格值不值,而是担心继续上涨买不到。
这就简单地构成了反传统的需求规律:价格上涨导致需求增加。
水人就是水人啊,如果在市场条件下,我干嘛要担心买不到?这不恰恰说明了我们的市场有垄断么?土地被ZF垄断,房子被开发商垄断,被投机客垄断,不要在秀智力下限了。

这里的人就是水,喷泉一个接一个啊,哗哗地流啊。

要动脑子啊。

64
周百五 发表于 2011-7-29 13:38:25
hohai_abc 发表于 2011-7-29 13:30
[说你们水还真说准了,其他条件不变,房子平白无故会涨啊,大家都吃饱了撑着,听张三说房子要涨价,大家就都去买房子啊,在市场条件下,消息是透明的,房价不会因为个别人的消息而涨跌,即便有,也会被市场消化。如果个别人能左右消息,恰恰说明了这个房子不是市场交易下的产物,他涉及到一些资本和官僚结合产生的垄断,土地和房子在这些人手里,当这些人说要涨,房子才能真的涨了。

看看你这句话(红字),为什么中国房价这么贵,就是有你们这些水得不行,自以为是的人给撑着,我普通老百姓买房不是自住,还有能力投资么?即便你有能力投资,你就能保证房价只涨不跌么?房子不会平白无故的涨,要么短期内需求得不到满足,要么是货币贬值了,要么是垄断了,你的其他情况看来都要变啊。

需求增加,货币不变,垄断没有,房价上升,证明了价格与供求关系是存在的。

货币贬值,需求稳定或者有增加,垄断没有,房价上升,证明价格还受到货币价值的影响。

垄断了更不用谈了,这本身就不属于市场行为。

用你的脑子好好想想到底是什么造成了涨价预期,货币贬值还是需求增加?知道自己水了吧,水到极点了,说难听点,连门都不知道在哪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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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你们马克思主义者逻辑混乱,说来就来了。

你把萨缪尔森的书翻出来看看,关于供求规律一章,是否说到其他条件不变?

经济学的理论都是预设理想状态的逻辑推演。马克思的价值理论不是预设了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现实中哪有什么完全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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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hai_abc 发表于 2011-7-29 13:48:58
泉水咕咕地流啊,水啊水,连理论和现实都分不清就流出来了,真是作孽啊。嘛了比的,那些什么狗屁物理理论干嘛老设置一些现实不可能存在的状态啊,那些运用理论的人脑子肯定秀逗了,周百无同学属于那种比较清醒的人。

跟你这个秀下限的人多墨迹也没啥意思了,这里看来属于你们是属于历史潮流了,物以类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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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sxy2009 发表于 2011-7-29 14:11:17
lwzxy 发表于 2011-7-29 13:03
周百五 发表于 2011-7-29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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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市场的成交量(成交金额)代表希望持有股票的人的需求。这有什么疑问吗?现实中的供求关系,从来没有严格的函数关系,而是一种相关性。你硬要我找出成交量与涨跌的关系,那么请你统计股指的月K线。从有指数开始,将月K线收阳的月份的成交金额累积相加,再将收阴的月K线的成交金额累积相加。然后比较两者的差距。我相信你会明显看到上涨月份统计的成交额明显大于下跌月份。

2,关于投机市场的经验,与本主题无关,不谈不吹。

3,你强调的第4条,不过是强调随时间改变的其他条件罢了。但是供求定律起作用的基础是效用理论。即:当价格上涨时,消费者会平衡预算,使得总效用更大。以猪肉为例,当其价格上涨时,消费者会觉得吃猪肉不如吃牛肉或鸡肉划算。这才造成了需求曲线像下倾斜。
但是当消费者一旦考虑购买预期收益或因为恐惧涨价而购买时,效用理论失效,从而导致供求定律失效。

4,房价为例,正常情况下,房价上涨时,按效用理论,消费者会在住房消费与旅游汽车等等消费之间作出平衡,使得消费获得的总效用最大。但是如果他考虑的是房价上涨带来收益,或者因为害怕房价继续上涨导致今后买不起,那么效用理论的基础就失效了。从而导致供求定律失效。
当然有疑问,需求就等于需求量(成交量)?你是否能够区分“需求”与“需求量”的不同?这是前面多次提到的。你如果执意回避这些基本概念与理论,那的确没有进一步讨论的必要。

显然地,没有人否认存在“价升量增”、“价跌量缩”(当然,你否认这一点)的现象。再强调一遍:根本问题在于,“价格上涨,通常伴随成交量的放大”,或者,“价格下跌,伴随成交量的减少”,这不是“反”需求定律或者需求定律。因此,你用这样的一些“事实”,既不能说明需求定律的无效,也不能说明其有效。
这位仁兄分析的很有道理,周同学不能因为2+3你算的等于五就数学运算法则有问题吧,直面问题,小周别东扯西拉了,理论书上都有的,需要书可以送你几本看看,呵呵

67
lzsxy2009 发表于 2011-7-29 14:17:26
hohai_abc 发表于 2011-7-29 13:48
泉水咕咕地流啊,水啊水,连理论和现实都分不清就流出来了,真是作孽啊。嘛了比的,那些什么狗屁物理理论干嘛老设置一些现实不可能存在的状态啊,那些运用理论的人脑子肯定秀逗了,周百无同学属于那种比较清醒的人。

跟你这个秀下限的人多墨迹也没啥意思了,这里看来属于你们是属于历史潮流了,物以类聚啊。
人家周同学已经开始无力反驳了,就让他垂死挣扎一下嘛,可以原谅他,呵呵,重在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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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百五 发表于 2011-7-29 14:18:34
lzsxy2009 发表于 2011-7-29 14:11
这位仁兄分析的很有道理,周同学不能因为2+3你算的等于五就数学运算法则有问题吧,直面问题,小周别东扯西拉了,理论书上都有的,需要书可以送你几本看看,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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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想辩论就不要东拉西扯了。有兴趣推荐你看看《金融炼金术》。如果进一步有兴趣,多看看理科的方面的书籍。肯定对你将来工作有帮助。

靠经济学绝对无法帮你实现财务自由,市场上的赢家太少是学习经济学出身的了。

69
lzsxy2009 发表于 2011-7-29 14:23:53
周百五 发表于 2011-7-29 14:18
lzsxy2009 发表于 2011-7-29 14:11
这位仁兄分析的很有道理,周同学不能因为2+3你算的等于五就数学运算法则有问题吧,直面问题,小周别东扯西拉了,理论书上都有的,需要书可以送你几本看看,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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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想辩论就不要东拉西扯了。有兴趣推荐你看看《金融炼金术》。如果进一步有兴趣,多看看理科的方面的书籍。肯定对你将来工作有帮助。

靠经济学绝对无法帮你实现财务自由,市场上的赢家太少是学习经济学出身的了。
小周很看好你哦,期待你那无力而又不失风度的反驳,呵呵。

70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1-7-29 14:30:24
胡马依北风 发表于 2011-7-29 13:35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1-7-29 13:17
lzsxy2009 发表于 2011-7-27 09:40
6# 无知求知
如果用可否证伪来判断是否是科学,那么来看证伪主义如何看待自身(小小的矛盾出现了,证伪能说明证伪是可为证的吗?),证伪主义是不可证伪的,如果证伪那么一旦强证伪了,就说明这个命题本身是有问题,那么你还接着用证伪来看科学吗?
如果我说"我知道",那就需要证明"我知道".但如果我说"我不知道",那就不必去证明"我不知道了".
在法律上不知道往往可以免除责任,起码也是故意和过失的区别,真的不必证明吗?
以哲学为分水岭,人类学问被分成了形而上与形而下这两大部分.形而上部分是内涵的部分,非应用的部分;形而下部分是外延的部分,应用的部分.哲学层面的"不知道",应用层面的"不知道"(法律是应用层面的公约),那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镜子可以照见周围景物,但无法照见自身,镜子不可能知道自己是不是哈哈镜.因此,镜子就把这个包括镜子自己在内的世界称之为"不可知"的东西.这显然不需要再作更进一步的证明了.倒是认为"世界可知"的观点却需要努力去自圆其说.实际上至今也无法自圆其说,只是某些国家的宪法却规定了必须让国民的后代接受"世界可知"的观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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