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国奇神马都不懂,还敢大言不惭地乱发什么定律。发行货币不可收回定律:由于央行或ZF不能生产一般商品,所以它不可能收回其发行的货币。
这充分说明曹国奇根本不了解央行发行货币的常用手段——市场公开操作,即在二级市场买卖债券。——这是一种借贷行为。
加入甲手里有100万国债要出售,而央行又正好想要执行货币宽松政策,购入国债100万。
两者的买卖申请单在二级市场上刚好成交,这样央行的100万货币也就到了甲的手里,也就进入了流通领域。
而当这张国债到期的时候,财政部就得对这100万债券还本付息,100万就回到了央行手里,这就被回收了。
或者说,央行不等债券到期就想回收货币,他就到二级市场去卖掉100万债券,李四刚好买下,央行还是收回了100万货币。
也就是说,央行发出货币也不是靠购买一般商品!它回收货币当然也不需要卖出一般商品,它买卖的是债券啊!跟一般商品有个毛关系呀!
买债券就是把钱借给经济体里的某个单位或人;卖债券就是从单位或个人手里回收钱,怎么会像曹国奇说的那样不可能收回货币呢?
在这个帖子里,还有很多人都暴露了自己的无知:
qf20089:发行货币的,当然不可能直接回收货币,如果他们这样做,无疑就是打自己的脸:法定货币的信用会荡然无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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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玛人家回收货币怎么就打自己脸了呀!这是正常操作好不好啊!央行正回购,逆回购,这都是公开的调节行为,怎么就导致“法定货币的信用会荡然无存”?
rrllqq:按西经的说法,ZF未来要收你的税,现在借你钱,你可以用来抵未来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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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更可笑啊,ZF借了你的钱,会给你一张国债呀,这相当于借条啊,它到期还本付息给你就完了呀!
uandi:假如现在已经发钞100万。ZF发行债券20万。
等于将流通100万货币收回20万,剩下80万在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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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简直胡说八道了。ZF发行债券,借款20万,这20万仍然在流通啊!ZF借来钱是要花的呀!它可不是把借来的钱装保险柜里不动啊!
总之拜托了,大家别不懂装懂好不好,太丢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