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边际生产力是一条开口向下的疑似抛物线
边际生产力是指如果其它条件不变,每增加一个单位的生产要素的投入所增加的产量。这与边际物质产品的定义完全一致,但是边际生产力似乎有更宽的内涵。显然这种定义及其要说明的事件是高度吻合的,若以要素为横坐标,产量增量为纵坐标,则边际生产力是一条开向下的疑似抛物线。这就是说从0逐步增加要素,产量增量先是递增,是正加速;中间产量增量几乎不变,加速为零;后是产量增量递减,是负加速。也许将边际生产力换成“产量加速度”更好理解。毫无疑问,对于生产内部的构造分析,这是一种不错的技术性概念,尽管“其它不变”含糊不清,没指出“其它不变”在不变时的状态,较之于马克思的“在社会正常生产条件下”差得远(请注意:技术性不等于科学性,后面会略谈一下技术与科学的关系的)。边际理论的问题主要是出现在这之后。
边际生产力递减规律是指如果其它要素不变,而一个要素不断增加,其边际产量先是递增、不变,后来递减。为什么一定取义于“递减”而不取义于开始的递增和不变?这大概是一种蓄谋“定做定律”行为,目的在于欺骗!
(一)如果进行效率分析,很易容得出边际产量在抛物线的顶点时投入----产出效率最高,这样作为理性人和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人,是不会在这之后还去追加投入的。边际论争辩说再增加投入会增加总产量,这是纯彻的狡辩。难道理性人就那么蠢,不知道将多的钱扩大生产规模或另投资一种生产,以获得双份的最高效率的收益?投入一定会增加到递减区只是边际论预设而已,这种预设不外乎是边际论看到实际中获得的是平均利润,而非最大利润。显然,通过这种预设而定做的递减定律便能有效回答斯密悖论----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其实,平均利润只有引进“利他、平均分配”后才能说明,这是我的思想。在我的理论中是假设人性“自利+利他”。
其实在抛物线的递增这一段中任一点的收益与递减那一段有一个对应,两点收益相等。这就是说如果投入为10单位时是抛物线的顶点,则8单位投入与12单位投入的收益相等,4单位投入与16单位的投入相等。联系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再算这笔帐是很直观的,例如水的供给从1、2、……99、100逐步增加,再设其效用(或价格)从100、99、……2、1逐步递减,则约卖50单位的水时的收益最大,而卖1单位水与100单位水的收益相等。显然1单位水的投入与100单位的投入是大不一样的,看来所谓的理性人是追求利益最小化的人。
(二)那么边际论在“定做定律”时为什么不将第一件产品作为定做的目标,而偏要用最后一件产品作为定做目标呢?他们不曾交待过,个人认为其动因在于好让定做的生产定律服从“谁创造归谁所得”这个分配定律。因为他们观察到商品的价格随其生产率提高而降低,这样若要维护“谁创造归谁所得”,又要保证边际生产力决定价格,就必须这样定做。其实另有一些商品的价格在其生产率提高时是不断上涨,如农品、手工品、工资、房产、公交、餐饮等等,这与递减律严重不服。显然,如果此时以第一件产品作为定做的目标,得出边际生产力递增定律,则正好说明这一价格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