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前面揭示了价值的本质是“表征人的生存与发展”,同时指出物品(商品)价值在代价耗费属性上面的最小化趋向。但是,几乎所有人都将价值混同于物的价值,因此一说到价值,就只是指物的价值,财富的价值。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经济学所知道的唯一的价值就是商品的价值。”[1]本书由于区分了“价值”本身与“物的价值属性”,不像人们那样将价值与物的价值属性相混淆,所以,本书是将“价值”立意在更高、更深、更广泛的层面上来构建一种价值论体系的。
当然,物是“有”价值的,具有价值属性,但“有价值”并不等于价值本身,所以我们特别需要区分清楚“价值”与“有价值”的不同意义。马克思的价值论,也只研究了商品的价值问题,而这正是这种“物价值论”的表现。我们需要走出这种“物价值”“有价值”的狭隘思想意识状态。
价值本质上是表征人的生存与发展,简称“表征人的生活”。而一切有利于人的生活的物,都是有价值的,即具有价值属性;这正是物具有价值的根源所在。在此,由于物对人的生活有利,所以才具有价值属性,如果物对人的生活无利,则就无价值属性,如果物对人的生活有害,则有“反价值”属性。这也符合人们关于“有用就是有价值”的习惯观念,但人们只是将这种价值观念停留在物身上,而不懂得进一步追究物之有用的原由何在,从而将价值意义从物身上转移出来,转移到有用的“用”之本源--人身上。显然,正是由于人的生活的需要,而使物具有了有用性,从而使它具有了价值属性。
从物的“有用性”这一点来看,任何物品既是有价值的,又是无价值的,甚至是有反价值的。比如适量的水对人的生活显然是有利的,因此它有价值,但过多的水对人的生活就不利,甚至有害了,因为它要么使人溺水,或者使人遭受涝灾。此时的水非但没有价值,反而具有反价值属性了。可见,如果只将价值理解成物的价值,那是不对的,没有任何物质具有永恒的价值属性,就算黄金,也不具有永恒的价值属性。因为如果黄金在社会上累积过多,对人就不会起到经济上的有利作用。因此,物的价值并非是物质的内在属性,而是物的可以随时分离出去的一种附带属性。
[1] 恩格斯《反杜林论》。转引自何炼成:《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研究和认识》,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第17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