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简简单单的道理,为什么非要说的让人许多人感觉到艰涩难懂呢?这就是说话的效率。
所谓价值(劳动时间)与物(使用价值)的价值成反比,导致没有价值而有价格的现象。我一句话就总结了你啰啰嗦嗦一大堆的文字:当生产率趋于无穷大时,劳动时间(成本耗费)越小,总使用价值越大,该物中微分成n单位的最后一单位的边际使用价值对应的必要劳动时间越小″。用我的价值公式推演,就是d/t=q/tn→q/d=tn/t=n,在同一时间t中,当个别劳动生产的使用价d越大,劳动时间t越小,社会的平均必要劳动生产率不变时,社会商品总量q对应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社会价值)是个别劳动在时间t中所耗费的个别价值的n倍。如果个别劳动在时间t中获得该使用价值的价值(成本)趋于无穷小接近于0时,个别价值就接近于零,但并不等于社会价值等于零,因为社会要耗费价值是个别劳动的n倍,所以,如果通过社会交换时可以折算为无穷大的n倍社会价值,用社会价值的货币表现为几乎等于0的价值可以在市场上卖很高的价格。但hhj.1由于是把时间成本的价值耗费忽略了,如果把时间也计入获得该物的价值,则无物的价值是等于零的,呼吸空气还要有极短的时间内耗费体能呢!因此,时间与劳动力耗费也算成本。如果个别劳动者获得该物的时间t与劳动力t等于零,那么,就算于真正的不需要成本就可获得该物的使用价值量要多少有多少,始是送给他人与社会也不需要成本,因此,hhj.1所说的“物的价值为零也可以有价格”中的价值,也还是属于社会价值,只不过是获得该物个别劳的单位社会价值即个别价值,注意,这个个别价值不是个别劳动时间,是指个别劳动生产该物的货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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