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上海、云南、内蒙古、北京、吉林、四川、天津、宁夏、安徽、山东、山西、广东、广西、新疆、江苏、江西、河北、河南、浙江、海南、湖北、湖南、甘肃、福建、西藏、贵州、辽宁、重庆、陕西、青海、黑龙江
时间:
2001年-2015年
指标:
其他单位人员占城镇总就业人员比重(%)、其他单位就业人员年末人数(万人)、国有单位就业人员占城镇总就业人员比重(%)、国有单位就业人员年末人数(万人)、城镇就业人员年末人数(万人)、私营企业个体人员占城镇总就业人员比重(%)、私营企业个体就业人员年末人数(万人)、集体单位就业人员占城镇总就业人员比重(%)、集体单位就业人员年末人数(万人)
本资料数据来源于中国劳动统计年鉴,其中部分数据存在缺失情况,为统计年鉴未统计数据,以统计资料数据为准。
2001-2015年31省份城镇年末就业人员数据.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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