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承认自然力的贡献提高了生产率,这是“一目了然的”,但却“不是靠在另一个地方增加劳动消耗换来的”,也就是并没有增加生产线上的活劳动“耗费”,那么自然力的贡献应当归谁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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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产品,都应当归劳动者们按劳分配。
占有者之中谁有“贪天功为己有”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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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啊,地主就是“贪天功为己有”,不是之嫌。
是否可以认为资本家对自然力贡献的“无偿”占有就不再是对劳动者的“剥削”,而是对自然力的“剥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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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削自然力,大家都可以呀,空气随你呼吸,阳光随你晒,西北风随你喝。
但只要沾染一点儿劳动的东西,你就不能无偿占有了,否则就是剥削劳动者!
海里的鱼,你可以去捞啊,你尽管剥削自然力——但是你捞上来的鱼,你愿意白送我一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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