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中央收入比重从1993年的22%提高到了1994年55%,提高了中央宏观调控能力和财政汲取能力,这确实是事实。
但是我们需要知道的是,当时在建立分税制的同时,还建立了过渡时期的转移支付,并且在2002年所得税分享改革后,进一步建立了规范的转移支付。
|
楼主: 三重虫
|
503
0
[宏观经济学政策] 宏观:分税制不是土地财政的原因,政绩考核才是 |
jg-xs1京ICP备16021002号-2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