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说的高科技企业,不包括那些传统的行业中需要科技开放和提高的企业,也不包括那些为高科技企业打工的(如富士康)劳动密集型企业。而是具有原创技术和知识产权,而产品生产成本又极低的企业。如,软件开发,医药研发等等。
这类企业的特点是,大量资金投入不是针对生产过程,而是针对科技研发。而投产后,一旦早期研发投入收回后,生产成本相对于销售价几乎为零。比如,软件的光盘的生产成本相对于销售价来说,是极低的。艾滋病药物也是如此。
这类高科技产业,一旦收回投入成本后,利润会出现暴涨。这种情况与传统行业完全不同,传统行业中,剩余价值是跟随整个生产过程的。而在这类高科技企业中,利润的来源更主要是当初的一次性科技投入,而不是随后的生产成本。这是马克思按价值理论所没法解释的。
这种科技企业的存在,有力地打破了马克思所谓平均利润率不断下降的神话。
事实上,技术作为资本,已经超过劳动力而成为利润的主要来源。这不仅仅体现在这类高科技企业,而且体现在所有涉及技术的企业。只是或多或少罢了。
所以,现代西方最主要的马克思主义学者哈贝马斯承认,剩余价值理论不适合现代。因为现代企业的利润来源不是剩余价值而是科技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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