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王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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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 效用怎么计算啊?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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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雨红尘 发表于 2011-8-11 08:41:18
楼上,用自己的劳动时间来衡量别人的产品价格和马克思所说的凝结劳动决定价格是一回事么?
        马氏所说的的劳动时间指的是生产这个产品的劳动时间,这个劳动时间才能和这个产品的凝结劳动有关系,别的产品的劳动时间和这个产品的凝结劳动有什么关系?

        换过来说,对于一个产品的价格的衡量,不管是用自己的劳动时间,还是劳动所得(货币),抑或是“劳动”来衡量,都只是个衡量单位而已,实际上是凭借自己的主观评价来定价格,评价依据则是这个产品对自己的满足程度,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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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ngleigz 发表于 2011-8-11 13:48:11
51楼:
1、首先,价值是个别的,同一物品对不同的人,价值不同。所以,各人都用自己的时间来计量物品对自己的价值,不能用一个人的时间来计量另一个人的价值。
2、所以,像马克思的恒定的价值是不存在的。
3、尽管我们都主观评价物品的价值,但评判的依据不是凭空臆想的。
不要教猪唱歌,否则烦恼的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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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雨红尘 发表于 2011-8-11 17:26:19
楼上,我很惊奇的发现我们似乎没有什么太大的分歧,没有太多可争的,我认为的是每个人根据产品对自己的满足程度评价出这个产品的价值,因此产品的价值对于每个人来说是不一样的,但是另一方面,在综合信息透明的情况下,大部分人对于某产品的价值评判会趋于接近,因而一个产品在市场上的公开价格趋于一致。
    也因此,马氏的劳动决定价值论是荒谬的。

至于这个评价的单位是用时间还是其他的并不重要,道理明白了,拿时间做计算单位作为权益措施倒也未尝不可。

至于评判的依据当然能不是凭空臆想的,我从未说过这是凭空来的,我只是说这是主观行为,但是主观评价和凭空臆想并不是一回事。
个人对于产品的价值评价是主观的,但是却是依据个人需要,而这个需要是综合自身的情况和社会其他产品的价格考虑而来,或者可以说个人按照需求评价价值,但是这个价值反过来影响人对于需求的评价和控制——我们同样可以看到的是新产品从出现到普及的过程就是价值的逐渐趋于平稳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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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ngleigz 发表于 2011-8-11 21:24:26
1、离开客观标准,我们很难比较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人对物品价值的评价。
2、当物品存在市场价格时,购买者认为它的价值值这个价格,不购买者认为它的价值不值这个价格。价格是一个评判依据。
3、个人对产品价值的评价有两方面,一方面是你说的个人需要,另一方面是个人的供给能力。个人的需要和个人的供给能力共同决定物品的价值。
另:很高兴我们有一致的地方。
不要教猪唱歌,否则烦恼的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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