瞎掰,此时不得用,给你用,产生的结果或效果就不一样。比如,你爹病得奄奄一息,正等着救急药,可此时有人把药拿走了,过个十天半月的,再等质等量的奉还过来给你爹。请问这时你爹怎样了?这是哪门子“公平交易”呀?再比如,你有一笔债务要按时支付,否则就会遭受违约金的损失。而此时刚好有人愿意为你提供这笔钱,让你度过难关,使你才有别的机会挣回这笔钱归还人家。请问,你债务到期前后的资金使用会一样吗?为此,你拿一部分钱去答谢救急者,救急者就因此是“不劳而获”的“剥削”你了吗?
储户借钱给银行,交换银行的利息,跟你爹用钱交换菜农的东西没什么区别,两者本质一致。
啊,房租改叫“使用消耗的补偿”了,而不是“不劳而获”了?你嘴皮翻动比翻脸还快。那么,你哪只眼珠看不见储户的资金是“不得用”或“救急”的补偿?
上复已述,同样的使用,时机不同,结果则不同,不再赘述。
你别拿什么“经济学”做挡箭牌了,这里没什么要不要素的事,问的是没经过劳动改造的土地多的是,为什么某人须向他人去借,租或要?你这个小学留级生还妄称什么“扫盲”,我看连基本常识都没过关。
不属于不劳而获的范畴,跟以不劳动而获取,这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在你那个鱼目脑袋里都是一样的了。哎呀,留级生啊留级生,知道你水平低,没想到你智力更低。
储户在银储规定的时间内就不得使用,银行还回是规定时间之后,差别在这里。你再怎么“再说”,也抹不去这一事实。
你既然知道你爹不是商品,也就不适用于“不劳而获”了,你还好歹啥?
你说的是各相关人分配的合理性问题,你去扯什么印不印钞的生产问题,这本来就是你节外生枝的无的放矢,你现在觉得自己荒谬而开始对此批驳,你这种自扇耳光,妥与不妥,只有你自己知道,反正外人看起来很过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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