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j-1 发表于 2023-6-28 08:30 
你这个文盲就是不知道。满足社会需要只是劳动有效性的一种实现形式。
请明确回答我127楼的问题,不要逃避——
假设有A商品的生产,在社会正常生产情况下废品率为5%,也就是如果耗费100单位的劳动量,生产的结果有95件合格品和5件没有任何人要、从而根本卖不出去的废品。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每件合格品的价值就不是由1单位的劳动量来决定,而是由100/95单位的劳动量来决定。这样,在等价交换的情况下,每件合格的A商品就可以交换到其他人用100/95单位的劳动量生产的其他商品;总共95件合格品就可以交换到其他人用100单位的劳动量生产的其他商品。
再假设,同样要生产A商品,你同样耗费了100单位的劳动量,但生产出来的却是100件没有任何人要、从而根本卖不出去的废品。
请问,你这里每件废品的价值是由多少单位的劳动量决定的?你这100件根本卖不出去的废品的价值又是由什么来补偿的?
你如果回答不出来,那么你废品的价值就毫无意义,你的废品价值论就破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