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具有两重性——使用价值和价值;……如配第所言:土地是它的母,劳动是它的父!”,
“商品体本身,例如铁、小麦、金刚石等等,就是使用价值,或财物。商品体的这种性质,同人取得它的使用属性所耗费的劳动的多少没有关系。”
商品体的作为财富的性质和所耗费的劳动的多少没有关系。
2、“因为衡量劳动的尺度是劳动时间,而价值只是劳动时间的社会形态,从而只是衡量社会财富的尺度。”
衡量劳动的尺度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即价值量,作为价值而言,它是同一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而作为量来说,它体现为不同商品之间的差别,因此这个价值量衡量的也不是别的,只是社会必要劳动而已。商品的数量是衡量财富的标准,巨额的货币的价值所在,就在于它所代表的商品量的多,如果它只能买一根香肠,那么这个量再大,也不是财富。
3、因此,商品的使用价值时社会财富的内容,而商品的数量则是社会财富的尺度。而价值作为同一的人类劳动是无差别的,作为价值量体现为社会劳动的尺度,即商品的交换关系。
4、所谓“人类劳动”、“社会劳动”等等或“抽象人类劳动”,它是“幽灵般的对象性”,幽灵是无形式的,所以你用眼看不到,用耳听不到,但它是一种抽象的现实性,即它的存在就在于具体劳动总是处于不断地消失中,当具体劳动过程结束,这个过程也就不存在了,但它存在于人类劳动中,也就是说,每个人都会不断地死亡,但这个类是存在的,这是个人的死亡所造成的一种抽象的现实性,并且表明这个类就是自己的本质、抽象的现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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