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j-1 发表于 2023-7-8 21:51 
那些卖不出去而又耗费了成本的产品,将会将成本转嫁到其它能够直接卖得出去的产品的价格上面,而实现这种耗 ...
我所举的例子说明你所谓的“成本转嫁”根本不成立。不然,你为什么不敢解答我那个例子——
一个社会假设总共1万人,每人在生产中耗费100单位的劳动量,总共是100万单位的劳动量。其中8000人生产出了社会需要的合格品,他们可以通过彼此之间的交换而得到他人生产的总共80万单位劳动量的合格品,从而使他们所耗费的总共80万单位的劳动量得到补偿。
而另外的2000人生产出来的都是没有人要的废品,这些废品根本就卖不出去,因而他们所耗费的20万单位的劳动量根本不可能通过交换以获得他人生产的产品的方式来补偿。
现在请你明确回答,生产废品的2000人在废品上耗费的20万单位的劳动量转嫁到了什么商品的价格上而实现了补偿?并且,这种转嫁是如何实现的?
你如果回答不了,那么你的“成本转嫁”就破产了,你的耗费补偿价值论也就破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