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文献介绍BHAR的计算都是到个体公司的这一步公式,但是我注意到有些文献使用的是等权组合的BHAR的这个公式。如果使用后者的公式,那么对于在交叉分组后所处同一组中的样本公司所使用的BHAR值不都是相同的了吗?在论文中应该使用哪一个公式呢?详细公式请看我上传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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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研究法BHAR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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